【圆明网】二零二三年六月二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三名人员到81岁的老太太、法轮功学员胡行铣的家中,递送所谓裁定书,裁定书称驳回胡行铣的上诉,维持寃判三年、罚款3000元。胡行铣没有签任何字,表示自己要继续依法上诉。
上门的三人包括审判长王洪波、审判员王敏及一录像人员。胡行铣问她们两个问题:“1、如果做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按真、善、忍做好人被判有罪,请问你们认为什么样的人才无罪? 2、国家认定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我不知道我利用了14种邪教中的哪种邪教破坏了哪种法律实施?”胡行铣告诉她们自己要继续申诉。她们说那得等丰台法院处理。她们在胡行铣家待了二十分钟就匆匆走了。
胡行铣老人遭迫害情况简述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时年78岁的胡行铣遭人恶告,被社区人员领来的方庄派出所六名警察非法抄家,警察抢劫了一箱大法书籍、三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打印机及五部手机等私人物品。随后,不法警察把胡行铣及其儿子绑架到方庄派出所审讯,老人儿子当晚被释放,胡行铣老人则被警察拉到丰台区看守所。看守所拒收,老人被扣留在派出所一夜。第二天晚上,警察以所谓“取保候审”一年,让老人儿子把她接回家。
时隔一年,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丰台区检察院通知胡行铣老人去拿传票。胡行铣不认同。四月八日,方庄派出所警察把胡行铣和她儿子劫持到丰台区检察院接受传唤,胡行铣拒绝签字。女检察官暴跳如雷,大吼大叫,威胁说四月九日和四月十二日还有两次传唤,如果不去就实施逮捕。胡行铣没有去。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二日,丰台区法院让胡行铣去拿传票,她不去。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八日下午,丰台区法院和检察院人员上门送非法起诉书,准备第二天下午三点在胡行铣家非法开庭,由于疫情没开成。
二零二三年二月八日下午三点,丰台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胡行铣老人。三月三十日,丰台区法院胡春生等二人上门送判决书,对胡行铣老人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三千元。胡行铣上诉到北京第二中级法院,要求撤销对她的冤判,归还抄走的个人财产。六月二日,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人员上门递送裁定书,非法维持寃判。胡行铣老人表示要继续依法上诉。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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