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李文明、周巍等法轮功学员被构陷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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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由兰州市七里河区政法委、公安局牵头,派出所、街道办、社区等单位出动大批人员,绑架了七里河区法轮功学员李文明、周巍夫妇、苏安州、杨丽娟、刘菊花、何影国、陈雪梅(女,近80岁)及李文明的房东,非法抄家。除了李文明,其他人在之后的五天内陆续被放回家。二零二三年二月底,李文明被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法院。当地检察院人员之前扬言要非法判他五年。

二零二三年七月四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给周巍和苏安洲的家人打电话,要上门找周巍和苏安洲签字。苏的家人没有接听法院打来的电话。次日(七月五日)十点左右,两名女的到周巍家,要求他签字被拒绝后离开。到苏安洲那里去后,由于苏的家人没有接她们的电话,她们非常恼火,态度很恶劣,逼迫苏在她们拿出的表格上按手印。

最近,七里河国保五、六人到法轮功学员刘菊花家,逼迫刘菊花在他们准备好的东西上签字。最后刘菊花在他们准备的东西上写下“世界需要真善忍”然后签了字。

李文明现年59岁,原兰州机车厂职工,一九九六年他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上的多种疾病神奇的消失了,精神状况与以前判若两人。李文明把以前从厂里拿家的东西又拿回了厂里,把本该报销的单据也销毁了,作为他以前多报销费用的补偿。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后,李文明多次被非法抓捕。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七、十八日两天,当地法轮功学员在有线电视网络成功地插播了法轮大法真相电视片《见证》、《历史的审判》等内容,长达半小时之久。李文明于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日再次遭绑架。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七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以制作并利用有线电视插播法轮功真相光盘为由,对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重判十~二十年有期徒刑,其中李文明、魏俊仁、王鹏云为二十年,孙照海、强晓宜、刘志荣、苏安洲分别为十~十九年。

李文明被非法关押二十一年半,历经中共邪党残酷的高压迫害,九死一生,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下旬才获得自由,从兰州监狱回家。二零二二年八月,李文明照顾老年法轮功学员苏安洲,去他家帮助给做饭。

苏安洲,男,一九五三年出生,现年70岁,兰州铁路局兰西机务段内退职工。苏安洲曾于二零零二年八月因参与法轮大法真相视频的插播,被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非法判刑十年。他的妻子、儿子都被迫害致死,现在只剩下他孤独一人,过着朝不保夕的、无人照顾的生活,平时还经常遭社区人员骚扰。这次他被绑架后,被“监视居住”。

周巍,男,约59岁,原兰州石油化工机械厂工程师,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与妻子在去做核酸的路上被警察绑架,因周魏血压高看守所拒收,警察才将夫妇俩放回,实施非法“监视居住”。二零二三年一月九日,周巍又被七里河区西站派出所警察劫持到城关区检察院,一女检察官要周巍在抄家清单上签字,周巍没有配合。

刘菊花,女,一九五七年出生,现年66岁,家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刘菊花曾于二零零零年被绑架,在西果园看守所被关押数月后被非法劳教一年;结束劳教后她在外漂泊九年;二零一二年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了六个月零一天。

杨丽娟,女,约78岁,家住兰州市七里河区第一毛纺厂家属院。杨丽娟曾在二零零八年八月与儿子秦海峰一起被七里河国保警察绑架到龚家湾洗脑班迫害,时年三十八岁的秦海峰被洗脑班恶徒折磨致精神失常。

何影国,男,一九六七年出生,现年56岁,原兰州锌品厂工人。何影国曾于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刑十年。

几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后,至今警察也举不出他们到底触犯了哪条法律法规?是因为他们控告公、检、法等相关人员知法犯法吗?那充分说明法轮功学员没有犯法,他们是在行使公民正当权利。是因为他们炼法轮大法吗?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兰州公检法人员对上述法轮功学员的绑架、关押、监视居住及企图司法迫害,是公然的违法行为,应该追究这些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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