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轮功学员陈治坤、陈标宏遭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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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法轮功学员陈治坤二零二二年八月被警察绑架,后被梅州市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半。陈治坤上诉,二零二三年二月梅州市中级法院维持非法原判。

另外,五华县法轮功学员陈标宏二零二一年三月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半。陈标宏应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七日结束冤刑。

陈治坤遭绑架、构陷经过

陈治坤,男,一九八二年四月出生,今年41岁,重庆市铜梁区人,近年居住广东梅州市五华县。

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梅州市五华县公安局警察绑架陈治坤,称他散发真相资料,并对他在五华县的家非法抄家,抢走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次日,陈治坤被非法刑事拘留;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九日,他被五华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半,罚金三万。陈治坤上诉。二零二三年二月,梅州市中级法院无理驳回上诉,非法维持原判。

陈治坤于一九九七年读高一时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大学毕业后曾经在梁平县中学任高中教师。二零一零年十月,他被重庆市梁平县(现梁平区)警察绑架,十一月十日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一四年,陈治坤在浙江省散发神韵光盘与《九评共产党》等真相资料被警察绑架;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他被浙江省台州市路桥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他于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结束冤狱。这是他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五华县法轮功学员陈标宏遭绑架、构陷经过

陈标宏,男,一九六五年六月出生,梅州五华县人,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中共迫害法轮功后,陈标宏因坚持真善忍信仰,遭到的主要迫害有: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六日,陈标宏被五华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二零二零年六月,陈标宏到五华县横陂镇、水寨镇发放真相资料。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八日,陈标宏在家被五华县公安局警察绑架,次日被非法刑事拘留,四月二十一日被五华县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日,陈标宏被梅州市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勒索罚金25000元。

据悉,自二零一九年后,所有构陷梅州市法轮功学员的案子都由梅县区法院、梅县区检察院接案。这几年,五华县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基本上都由吴文龙担任审判长。

五华县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华兴中路70号,邮编:514499
电话:0753-4185141、0753-4315452
局长李政江
副局长钟志文(分管国保大队)
国保大队大队长汤可文:0753-4185302
国保大队教导员钟洪松:13802367123,办:0753-4185350,宅:0753-4450921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刘华章:13502355086

梅县区法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政法路8号,邮编:514700
电话:0753-2589729
院长毛嘉鹏:13502375511、宅:0753-2199511
刑庭副庭长吴文龙:13823800298 宅:0753-2593656

五华县委政法委
书记宋学希:13902785845、宅:0753-4432119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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