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什邡市法轮功学员周玉宝被诬判两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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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四川德阳市什邡市今年65岁的法轮功学员周玉宝被非法关押近八个月,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被非法开庭,被诬判两年六个月,勒索罚款5000元,所谓的“罪证”仅仅是七封劝善信。因坚持信仰真善忍,他曾经被非法判刑三年。

周玉宝出生于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他是什邡市宏达集团公司、磷化工公司退休职工。一九九七年六月,39岁的周玉宝开始修炼法轮功,当时他虽壮年之体,却身患多种疾病:严重的前列腺炎(小便已带血)、双手冷骨痛(冬天相当严重)、慢性肠胃炎等多种疾病,还有严重的脚癣。修炼法轮功后,周玉宝按法轮大法教诲的真、善、忍原则,做一个善良的、处处为别人着想的、说真话办真事的好人,在短短的几个月内,所有疾病都不翼而飞,干起工作来轻松自如。在单位工作时,他受到各级领导和同事的好评,曾获得很多荣誉。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周玉宝在当地乡镇邮局邮寄信件时,被政保(国保)人员绑架,随即被非法抄家和刑事拘留。周玉宝一直被非法关押于什邡市监管中心(即什邡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构陷。

周玉宝被绑架一周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家属对什邡市公安局政保大队违法办案提起刑事控告,交到了检察院。检察院相关人员表示经过讨论,将会把控告转到公安局监察部门。

然而,公检法合伙构陷周玉宝,什邡市法院通知在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下午三点半,非法对周玉宝开庭。

关于周玉宝遭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曾被冤狱三年 四川什邡市周玉宝再次面临非法开庭》等。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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