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市68岁邹华香被枉判三年半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圆明网】山东省威海市68岁的法轮功学员邹华香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在荣成法院被非法开庭,为自己做无罪辩护,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被枉判三年半。本人已上诉。

邹华香老人家住威海经区。她从小体弱多病。由于家境困难,没钱治病,活得十分艰难。在病痛折磨和生活重压下,邹华香感到无助和无望。就在她苦苦挣扎时,幸运地遇到了法轮大法,通过修炼,许多疾病不翼而飞。邹华香从法轮大法著作中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于是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事考虑别人的感受,为他人着想,家里家外十分和睦。邹华香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修炼法轮功不仅使我解脱了疾病的痛苦,也拯救了我的灵魂。我现在才知道人活着的真正意义,人生的真正价值所在。”

为了让更多的人也能有机会得到法轮大法的恩泽,邹华香经常把自己修炼法轮功受益的事实告诉接触到的人。当她看到被病痛折磨得很无助的人时,就会告诉他,赶快修炼法轮功吧,只有法轮功才能真正解除人的痛苦。邹华香向世人介绍法轮大法的美好,希望人们不要错过这个万古难遇的珍贵机缘。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邹华香老人在集市上向民众赠送真相台历,被两便衣警察绑架。当天中午,威海市环翠区公安局国保警察用抢来的钥匙,私闯邹华香的住所非法抄家,抄走打印机、电脑、手机充电器和14,000元现金。其中,11,000元被警察挪用为取保候审押金,另外3000元下落不明。邹华香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日,邹华香突然失踪,家属寻人无果,在四月十二日晚上拨打110报警,才得知邹华香四月十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文登看守所。

环翠国保警察构陷邹华香的所谓罪名是“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法轮大法是教人向善的高德大法,中共才是地地道道的外来邪教(中共的邪教本质,《九评共产党》一书有描述)。邹华香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根本与邪靠不上边。善与恶、正与邪,应由普世价值来衡量,而不是由中共把持的政府说了算,“邪教”也不是法律术语。中共历次运动害死八千万国人,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用无神论斗争哲学给百姓洗脑,靠暴力与谎言维持政权,谁正谁邪,一目了然。至于说“破坏法律实施”,很难想象一个老太太怎能做到这一步,只有掌握公权力的人物才有这个能力,如江泽民裹挟公检法人员破坏宪法实施以侵犯言论、信仰自由。

环翠国保无视法律规定,执意违法办案。按《刑事诉讼法》规定,进行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应当有被搜查人或家属在场;搜查笔录由被搜查人或家属签名。无当事人或家属见证而抄家,涉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滥用职权罪。同时,《刑事诉讼法》还要求,与案件无关的财物,不得扣押;扣押的财物,应与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两份,由持有人签名,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打印机、电脑、手机充电器与本案无关,14,000元是老人的生活费,也无案件关联性。环翠国保背着当事人非法抄家,到底抢走了什么物品,不给当事人扣押清单,并且一直抵赖3000元钱。环翠国保警察非法拘留邹华香时,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作为公安机关,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做到,老人不属于无法通知或有碍侦查的情形。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邹华香在荣成法院二十六厅被非法开庭,她在法庭上讲述大法真相,并为自己做无罪辩护,本次开庭未做宣判后,法庭凭非法构陷证据,于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非法判邹华香三年半。

相关责任人:

国保警察秦晓东:15562136007、15588335111
国保警察刘金虎
国保队长刘杰 :15588335610
法官王冬梅:18660387562
相关人员王文娟:15606306603
检察院相关人员孙晓明:0631-3012129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 * *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