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退休女教师聂艳被非法判两年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圆明网】长春市六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退休女教师聂艳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被卫星路派出所警察李晋全等绑架,她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看守所。八月八日,她被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高迪构陷到朝阳区法院,近日她被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责任法官叫曲栋。

聂艳是延吉市梨花小学退休教师,退休后住在长春市。修炼前,她是个“药罐子”,失眠、心慌、贫血、两腿发软无力、产后不敢碰凉水等多种疾病在身,无力、失眠是常态。修炼法轮大法后,她身体素质大大提升,身体好了。重要的是,她提升了道德标准,工作上认真负责,不吼学生,不办补习班,不收家长礼。学生说:“聂老师是最温柔的老师。”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法轮功遭受迫害后,聂艳退休前在延吉被绑架迫害两次: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她被校方伙同延吉市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日,限制人身自由;二零一一年三月末、四月初,她被六一零与政法委协同当地公安多人,在单位未出任何手续,绑架到所谓的学习班(延吉市大成救助站)进行为期十多天的强制“转化”,强迫公民放弃信仰,灌输邪恶思想、暴力画面,人格受到侮辱,精神受到严重摧残。

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聂艳在长春市南湖公园附近讲真相,被卫星路派出所警察李晋全等绑架。警察抢走了聂艳的包,包括真相币、家钥匙、车钥匙等,非法扣押了聂艳的车辆。下午,三个警察,除一个辅警着警服外,其他二人均不着装,三人均不出示证件,不出示搜查证。他们非法抄家,抢走打印机、电脑以及手机等私人物品。

聂艳被劫持到卫星路派出所,她被长时间戴手铐迫害,被非法拘留七日,被绑架到长春市拘留所。六月八日早,卫星路派出所三男一女,将聂艳从拘留所绑架上车,超速闯红灯逃窜,后经推测,他们把聂艳绑架到长春市朝阳分局非法审讯。直到晚上约九点,他们才下非法刑拘通知书。

随后几日,所谓的“案子”被递交到了朝阳区检察院,负责人员为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高迪。高迪对家属递交的《不予逮捕申请书》等法律文书视而不见,并且指使李晋全问家属“是不是也炼功?来做笔录”等等威胁。

警方构陷她的“案卷”在七月二十八日到了长春朝阳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高迪。高迪迅速提起非法公诉,八月八日把聂艳构陷到朝阳区法院,法官曲栋。

长春市朝阳区法院是长春市暗箱操控,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的主要组织。近日,法官曲栋非法判聂艳两年。详情待查。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 * *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