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长春市九台区法轮功学员张秀香二零一五年四月七日被绑架,遭长春市九台区法院及办案人员构陷。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她被非法判三年半,在吉林省女子监狱遭到了严重的迫害,身心受到很大的摧残,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五日含冤离世,终年70多岁。
遭受了三年半的冤狱迫害,张秀香二零一八年十月七日出狱回家后,身体一直不好,在她卧床起不来的时候,警察还去她家骚扰、蹲坑。
下面是张秀香生前诉述她在吉林省女子监狱遭受的迫害:
一、揭露吉林省女子监狱武泽云监狱长,不讲人权、不讲道义、执法犯法,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人格侮辱,人身迫害等罪恶。
1、在一入监,监狱方面利用犯人,强行让法轮功学员脱光衣服(一丝不挂),手举着所谓的罪犯的号牌,身前、身后、侧面反复照相(裸体照)。照完后,不许穿内衣、内裤,只穿外衣、外裤,残酷的摧残、侮辱法轮功学员的人格。
酷刑演示:罚坐小板凳
2、利用狱警及罪犯强迫法轮功学员坐小塑料凳,小凳子约七、八寸高,座面有突起的花纹。每天早五点三十分起床后,一直坐到晚上九点(吃饭、上厕所除外),坐时要求目不斜视,身体坐直,脚跟靠拢,手放在腿上,不准乱动,不准回头,不准说话。否则,包夹、帮教会狂吼或大声怒斥、谩骂。一坐很长时日,直到转化。如还不转化,帮教和罪犯轮番的帮教,强迫听、看洗脑、转化的录像片子,严重的精神摧残和体罚学员。
二、揭露吉林省女子监狱八监区倪队长、狱警高阳对我的迫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我被严管迫害,从早上五点三十分开始坐小凳一直坐到晚上九点(只三次吃饭除外),坐了好多时日。
到了二零一八年,换了监狱长,姓安,更加邪恶。从四月二十日开始,给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坐不到半尺高、不足一尺长的小凳子。坐姿要端正,不许说话、不许乱动,必须动时,脚不得超出小凳占据的一块地砖大小(地砖大约六十平方厘米)。如做不到,就会受到犯人的吵闹和谩骂等。也不给吃饱、不给主菜、只给点咸菜。
到七月十三日他们说什么扫黄、打黑,他们就利用这个说法加重迫害我。从早上五点三十分开始坐小凳一直到晚上八点五十五分,期间不许动,吃饭由刑事犯给送到跟前,给一点饭、一点咸菜,一天只给相当于一小矿泉水瓶的水,我们只能用来三次饭后漱口。不让刷牙、洗脸、洗头、洗脚、洗澡,洗衣服。三伏天什么也不洗,坐在那常常是一身汗,衣服裤子全是湿的。由于不让换衣服,一个月穿着一套衣服,头发和身上有很大的馊吧味儿,再加上脚的臭味儿,时常招来刑事犯的怒斥和谩骂,嫌我们太臭。
更残忍的是,由于是三伏天,气温在三十五~三十六摄氏度的情况下,我们每天一动不动的要坐十六小时二十五分钟(期间只让上三次厕所)。时日长了,小凳子面就被坐成坑状了,臀部都坐出泡了,有的就破了。早晨起来不敢坐下,一坐象针刺了一样的痛。恶人无人性的这样迫害了我整整一个月后,吃饭的时候可以起来吃了,一个月能洗一次澡了,算是对我宽松了一点儿。这样我一直坐到二零一八年十月七日出狱回家。
据明慧网资料统计,从二零零零年以来,吉林省女子监狱(又称长春黑嘴子女子监狱)非法关押迫害过六百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刑期最长的十九年。在中共中央六一零头目、吉林省六一零头目指挥下,监狱企图达到“百分之百转化率”,用残酷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许多人被迫害致伤、致残、致精神失常。据明慧网的不完全统计,被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29人,至少5人被监狱迫害致残、9人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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