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陕西省安康市公检法相关人员罔顾事实,颠倒黑白,知法犯法,对四位六、七十岁的善良法轮功学员罗长云、曹萍、杜凤英、李守兰进行迫害。七十多岁的曹萍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罚金五万。六十九岁的罗长云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判六年,并勒索罚金三万。六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杜凤英女士,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被绑架、非法抄家,监视住居,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开庭,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六日不幸离世。
(案例一)罗长云女士因坚信真善忍做好人屡遭中共迫害,被非法拘留、判刑 、劳教累计已逾十七年多,又被枉判六年。
罗长云是安康市汉滨区汉滨高中退休英语教师,中青年时期先后患有许多疑难杂症:腰椎间盘突出,颈椎软组织钙化,头难以转动,卵巢肿瘤(44X47),经常大块流血;肛裂几十年都不能吃一点辣椒,否则流血不止,胃病一直不好,不能吃冷、硬食物,久治不愈,鼻窦炎,咽炎,还有类风湿病,使她双手已变形,关节肿大,全身肌肉、骨髓疼痛,早晨醒来,全身动不了,只得侧身滚下床,一个部位一个部位的活动,叫晨僵;手不能见水、凉的和金属类东西。疾病缠身,医院根本看不好,痛苦不堪,生不如死。一九九七年经人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功,开始在白天鹅广场(当时是很多人公开修炼,政府是支持的)。炼了几天,冰冷的手就发热,一个月手可以下水了,不久,全身的疾病都好了,非常神奇。炼法轮功以后的二十多年里,从未吃过药、上过医院。修炼后心胸变得开阔,与人为善,凡事不占便宜,宁肯自己吃亏,与同事、亲友关系融洽,家庭关系和谐。可见修炼法轮功对其个人身心健康有利,对家庭和社会有利。
罗长云为坚持对宇宙高德大法——法轮佛法的坚定信念,以真善忍为准则做人的理念规范自己;在迫害二十四年中,罗长云曾三次被中共非法劳教,在陕西女子劳教所历经酷刑折磨。二零零八年,罗长云在广州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五年,在陕西省女子监狱被野蛮灌药、打毒针;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出狱时,她已经被迫害得神情恍惚,身心遭受了非常大的伤害,身体极度虚弱,视力模糊,手指变形了。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罗长云又被汉滨区国保大队邓涛和赵思林乘机带着警察和六一零人员以及罗长云所在学校的邪党书记等几十人闯入了家中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第二次被汉滨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关押在陕西省女子监狱。这次她又被非法判刑六年、罚金30000元。
二零二二年五月,罗长云因为非法判刑期间,养老金被扣,逐向安康市市长;市、区公安局局长;市、区政法委书记;人社局局长等相关部门邮寄信件陈述实情,好言相劝;告诉他们修炼合法,迫害有罪的真相信一事,相关部门收到信后不但没解决问题,反而把那些信件送到国保构陷,而汉滨区公检法颠倒黑白,滥用职权,把这些信件当迫害的手段,打击良善。国保收集“证据”却不依据事实了解所谓的“证据”内容。公安警察还曾以非法手段给当事人的住处断水断电;为迫害好人不遗余力,长期非法跟踪窃听监控。
家属向市公安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安康市公安局收到信后非但没正面答复,反而联合区公安局,市、区国保、市、区政法委等,对仅仅与八岁儿子相依为命、需要老人陪伴的孤苦母子连续三天恐吓威逼,不是“堵”在家里,就被“请”到国保,严重影响母子正常生活,上班、上学,使其身心受无法想象伤害。
(案例二)七十多岁的曹萍女士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罚金五万;六十六岁的杜凤英含冤离世。
七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曹萍,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在汉滨区境内下车游玩观景时,被跟踪多时的岚皋县(市县穿插)公安警察绑架。同时绑架的还有同车的法轮功学员六十六岁的杜凤英女士、陈军(杜凤英女婿)。杜凤英体检血压高被监视居住,期间市、区县级国保、市、区县级政法委,辖区判处所以及社区人员隔三差五的骚扰、高压下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不幸离世。
曹萍被非法关押在汉滨区看守所,据悉在恶劣的环境下一只眼睛已失明伴高血压症状,身体堪忧。
陈军从一开始的岚皋看守所转到旬阳看守所,现在又被非法关押在岚皋看守所,他妻子经受母亲去世、丈夫被非法关押的双重打击,精神(曾被非法折磨精神失常)状况令人担忧,一个好好的家因为向世人劝善,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按“真善忍”做人,就这样被以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给“和谐”。
警察竟然在曹萍家非法抄家时,把家里储备的四万元现金非法掠走。
(案例三)一封劝善信,李守兰在陕西安康市被绑架、监控。
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李守兰女士,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在陕西省安康市被绑架逼供、非法关押十余天回家,不久再次被非法抄家,直至现在仍在被跟踪监视。
李守兰被非法关押十天回家,被跟踪监控网上被曝光后,不法人员又把她绑架到看守所再次关押五天,并威胁她:若再发网上就停发养老金,女儿饭碗不保,孙子将来考大学无望等。
他们把李守兰绑架到公安局后,反复轮番问信的来源,后来把她拉到铁路医院体检,做核酸,抽血验血,心电图,查眼睛,全身检查完后又拉到高新公安局,录指纹,录不上一遍又一遍的录;第二天上午又开始审讯,翻来覆去追问信的来源,从哪坐的车,去了哪些地方,和谁一起,同路的人是谁,怎么联系的,什么关系。李守兰拒绝配合他们的迫害,被一警察用力推入四周封闭的玻璃房子,恶狠狠地说:在里面待着去,甭想在这舒服!那间房子三周墙边有一宽约三四十公分左右的长条简易凳子,算是禁闭室吧。
下午又第二次野蛮检查眼睛,用一个仪器开着强光对着眼球直射、众人把李守兰强摁着,一人掰上眼皮、一人掰下眼皮,一会又换一波反复检查,查了一遍又一遍;后来又打电话让熟悉技能的人来操作,口里还骂骂咧咧的不配合就一直整下去,什么时候弄好了什么时候后再说;从两点上班一直折腾到拘留所下午饭点,期间还换人修机器说也没修好。
从那时到现在过去大半年了,李守兰的眼睛还没完全恢复。高新公安分局一徐姓警察和另一黑瘦的五十左右警察审讯时把她的脚、手固定在老虎凳上,换了几批反复逼问信的来源,最后把她非法送到汉滨区看守所;紧接着又去抄家,抢走每日必学的大法书籍《转法轮》一本,哄骗女儿配合把手机拿去看一下就还回来,结果一去无回。
被非法关押十余天,李守兰回家,不久又换成临近关庙派出所的,轮番折腾,逼问邮件是谁发的、谁写的。这个重要吗?关键是内容。作为市长、政法委书记、所有参与公安人员,你们的使命是维护正义、良善、惩恶的,而不是为非作歹的。一封信,一次次作为判定、打压、诬陷、冤枉好人的罪证,以此联合构陷非法抄家、关押、甚至判刑;如果真相良言,唤不醒你们的良知,与黑帮有何异议。自古百姓面对不公都有击鼓鸣冤、拦轿喊冤之说,在当今法制健全的社会,一群善良的修炼人面对自己和同胞的不公,苦于向父母官们说说心里话又没地方可说,不得已以书信方式倾诉,也是对政府的信任,连这点基本的信任都被抹杀……执法者们你们的所作所为才是真正破坏国家法律实施者。
如果人们在受到冤屈时,连喊冤的行为都违法,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那这样的法律不是真正的法律,而是迫害善良的工具。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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