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根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份获知,中国大陆至少有95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分布于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有39名60岁以上的老年法轮功学员,2名85岁老年法轮功学员。
因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被中共作为“网上逃犯”全网“通缉”的甘肃庆阳市庆城县法轮功学员王立群被非法判重刑十二年。厦门市德高望重的李建西医师被枉判五年半、勒索5万。河南省郑州市85岁的高润鸿被非法判刑四年、罚金4万元;辽宁省抚顺市85岁的洪秀云被非法判刑两年、罚金5千元。山东省潍坊诸城市郑志梅、李叶淑、罗炳新、徐焕翠、李洪梅被分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和三年缓刑四年,这五名学员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遭警察刑讯逼供、酷刑迫害,毒打、电击、打耳光、锁在铁椅子里,铐手铐、脚镣等。
十一月份,中共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121万,其中法院勒索罚金89万2千元,警察及社保等部门敲诈勒索31万8千元。例如,山东莱州农妇赵希萍被绑架和构陷,她的老实巴交的丈夫两次被中共不法人员敲诈骗走30万元,第三次又要骗5万元,说交钱就放人,赵希萍的丈夫实在借不到钱了,只能卖房子了;然而,他等来的是妻子赵希萍被枉判三年、罚金1万。
至此,从二零二三年一月至十一月份已获知,共1103名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非法判刑。
江泽民死了,中共现任党魁习近平不作为,江时期的中共610、政法委系统的公检法司等部门还在继续实施“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的灭绝令,对修炼真、善、忍的好人进行灭绝人性的迫害。
图2:2023年11月获知95名法轮功学员遭中共非法判刑按刑期分布
信息采集时间,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注:1~2年(1年或1年以上,2年以下,余下类推)。另注:非法判刑发生的时间可能在数月或数年前,今年十一月获知消息并在明慧网报道。)
一、明慧网十一月份报道95人被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十一月份获知至少有95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图3:2023年11月获知中国各地法轮功学员95人遭非法判刑
部份迫害事实:
(1)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甘肃王立群被枉判12年
甘肃庆阳市庆城县法轮功学员王立群二零一五年七月控告迫害恶首江泽民后,被迫流离失所。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九日,他在陕西西安市被庆城县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遭非法庭审,近日获悉他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王立群,今年约61岁,是庆城县驿马镇个体户,一九九四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道德升华。他按真、善、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生意从不偷工减料,不掺杂使假,经常助人为乐,济困帮贫,口碑很好,他被个体协会选为会长、工商联副会长等,连年被评为五星级个体户。
中共迫害法轮功后,王立群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当地中共人员骚扰、绑架,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一五年七月,王立群因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的罪状遭到当地“610”、公安局的追捕而被迫远走他乡。庆阳市“610”在网上对他非法通缉。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九日,王立群在西安遭庆阳市庆城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庆城县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一月,镇原县检察院把构陷王立群的案件移送到镇远县法院。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下午,镇原县法院在刑一庭非法庭审王立群。王立群否认强加给他的罪名——即《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他说:“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的权利,我作为一个农民,我没有做破坏法律实施的事情,也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能力。”
王立群和他的律师有理有据地驳斥了检方强加的所有荒唐罪名,令公诉人屡屡哑口无言。最后公诉人实在理屈词穷,竟然下定义说:劝人退出中共就是邪教。
近悉,王立群被庆阳市镇原县法院非法判刑十二年,目前已经上诉等待二审开庭。
(2)厦门市德高望重的李建西医师被枉判五年半、勒索5万
李建西医师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德高望重的厦门市法轮功学员李建西医师被集美区法院以视频开庭方式枉判五年半,他被勒索罚金5万。
李建西,今年54岁,福建省漳平市人。李建西是国内已故著名老中医李可的关门弟子,在中医学术方面,参与了被称为中医第五经典《圆运动的古中医学》的编辑出版,在学术界有一定的知名度。李建西从医三十余年,看诊十万多人次,治病救人,对很多患者有救命之恩。
多年遭受中共骚扰等迫害,李建西在一九九九年曾因上访,被非法拘留15天,每逢所谓“敏感日”,时常有电话或登门骚扰,给他和他的家人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和生活的不便。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日,李建西医生被集美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厦门市集美区法院以视频方式开庭。开庭时,六、七个法警如临大敌,法官涂学斌念枉判结果,李建西医师被非法判刑五年半,并勒索5万罚金,之后,草草宣布退庭。
3、山东诸城市法院对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日,山东省潍坊诸城市法院对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郑志梅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2万元;李叶淑、罗炳新、徐焕翠、李洪梅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每人罚金1万5千元。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三月二日、三月三日,诸城市公安局国保警察先后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李叶淑、罗炳新、徐焕翠、李红梅、郑志梅、李明霞。六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诸城市朱解镇姜家庄洗脑班,遭诸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王首峰、郝晓军、宋伟、苏磊、韩军刑讯逼供、酷刑迫害:毒打、电击、打耳光、锁在铁椅子里,铐手铐、脚镣等。
李叶淑被警察宋伟、郝晓军、苏磊等人用竹竿殴打头部和全身,用脚狠踢,警察把一个小方盒里的电线绑在李叶淑手上,然后合闸通电,李叶淑全身不由自主地跳动,一警察用脚踩着她的脊梁,直到李叶淑失去意识。李叶淑有一智障孩子必须有人照顾,第二天警察不得不放她回家。
李明霞遭警察宋伟打耳光,脸被打肿,口腔出血;并被锁在铁椅子里,铐手铐、脚镣,吃饭、晚上都不放出来,一次被连锁二十三日夜,一次连锁七日夜,她的腿、脚都肿得很严重,脚肿得象馒头。
郑志梅、罗炳新、徐焕翠、李红梅都被警察锁在铁椅子里,铐手铐、脚镣。
二、39名60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十一月份有39名60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判刑,年龄最长者85岁。其中,80~90岁5人,70~80岁14人,60~70岁20人。
部份迫害事实:
(1)哈尔滨73岁法轮功学员樊金清遭诬判三年半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73岁的法轮功学员樊金清女士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被南岗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一直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樊金清的女儿接到看守所的电话,对方称樊金清老人已经被判刑三年半,要送监狱,让家人交钱。然而在哪里开的庭、什么时候判的,家人没得到任何通知。
(2)河南洛阳李树林、王丽娟夫妇被非法判刑
河南省洛阳市法轮功学员李树林、王丽娟夫妇二零二三年一月被非法抄家并监视居住,二零二三年三~四月失踪,据悉,近日被非法秘密判刑:李树林四年,王丽娟五年,详情待查。
王丽娟,71岁,丈夫李树林,69岁,均为洛阳市涧西区退休人员,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后,李树林自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五年间被三次绑架至洗脑班非法关押、恐吓、打骂,两次被非法拘留,被国保绑架一次。
王丽娟自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八年共被绑架至洗脑班三次,被非法抄家两次,被非法拘留一次,被送入看守所非法关押两次,被非法判刑四年。
(3)遵循真善忍做好人 广东省72岁李钧被枉判五年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八日,广东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在其刑事庭对72岁的电白区法轮功学员李钧非法宣判。李钧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罚金1万元。李钧不服判决,要求要上诉,他的两个女儿表示愤怒。
参与非法审判的审判长:谭卫;审判员:柯学军、潘创华;法官助理:刘秋莹;书记员:潘艳婷。判决时间是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4)长春64岁的退休女教师聂艳被非法判两年
长春市64岁的法轮功学员、退休女教师聂艳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被卫星路派出所警察李晋全等绑架,她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看守所构陷。八月八日,她被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高迪构陷到朝阳区法院,近日她被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责任法官叫曲栋。
聂艳是延吉市梨花小学退休教师,退休后住在长春市。修炼前,她是个“药罐子”,失眠、心慌、贫血、两腿发软无力、产后不敢碰凉水等多种疾病在身,无力、失眠是常态。修炼法轮大法后,她身体素质大大提升,身体好了。重要的是,她提升了道德标准,工作上认真负责,不吼学生,不办补习班,不收家长礼。学生说:“聂老师是最温柔的老师。”
三、经济迫害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十一月份,中共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121万,其中法院非法罚金89万2千元,警察及社保等部门敲诈勒索31万8千元。
部份迫害事实:
(1)因传播法轮功真相,山东莱州农妇赵希萍被枉判三年,敲诈31万元,其中,罚金1万,以及他的老实巴交的丈夫被恶人敲诈30万。
(2)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七日报道,河南省郑州市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郑州市金水区公安分局绑架、非法抄家构陷,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九日被新郑法院秘密非法开庭、不许家属旁听,并在九月二十七日非法判刑。
赵舒妞(女,57岁)被非法判八年、勒索罚款8万元。
苏锦玲(女,74岁)被非法判八年、勒索罚款8万元。
李红卫(女,63岁)被非法判五年六个月、勒索罚款5万元。
李一星(男,42岁)被非法判五年六个月、勒索罚款5万元。
郭玉兰(女,76岁)被非法判五年、勒索罚款5万元。
高润鸿(男,85岁)被非法判四年、勒索罚款4万元。
胡爱敏(女,55岁)被非法判三年六个月、勒索罚款3万元。
增永昭(女,70岁)被非法判三年、勒索罚款3万元。
景翠花(女,58岁)被非法判两年、勒索罚款2万元。
刘新志(女,65岁)被非法判一年、勒索罚款1万元。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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