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三年下半年,江西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累计52人次,其中:被迫害精神失常1人、非法判刑19人、非法收监5人、非法庭审5人、非法起诉1人、非法刑拘3人、非法拘留6人、骚扰11人等。由于中共迫害导致信息不畅,有些迫害没能及时报道出来,以上统计为不完全统计。目前获知,二零二三年全年中,江西省法轮功学员累计被迫害99人次。
二零二三年下半年,江西省法轮功学员遭各种迫害的统计图表如下:
图1:2023年下半年江西省各地区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人次统计
图2:2023年下半年江西省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人次统计
2023年下半年江西省法轮功学员遭中共各种迫害的人次统计
地区 | 精神失常 | 判刑 | 收监 | 庭审 | 起诉 | 刑拘 | 拘留 | 绑架 | 骚扰 | 合计人次 |
九江地区 | 1 | 11 | 1 | 2 | 3 | 1 | 3 | 22 | ||
南昌市 | 3 | 4 | 3 | 1 | 1 | 1 | 2 | 15 | ||
抚州地区 | 6 | 6 | ||||||||
萍乡市 | 4 | 1 | 5 | |||||||
新余市 | 2 | 2 | ||||||||
鹰潭市 | 1 | 1 | ||||||||
宜春地区 | 1 | 1 | ||||||||
合计 | 1 | 19 | 5 | 5 | 1 | 3 | 6 | 1 | 11 | 52 |
下面是二零二三年下半年,江西省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的部分事实。
一、法轮功学员刘惠萍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九江市法轮功学员刘惠萍,遭九江市濂溪区公安分局绑架。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刘惠萍被非法判刑九个月期满之日,她丈夫钟庆淼到九江市监管医院接她出来,当时刘惠萍的身体极其虚弱,是坐着轮椅出来的,也不认钟庆淼是她丈夫。
二零二三年七月四日,钟庆淼请求九江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邀请了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病专属医院),精神专家主任到该院进行专家会诊,会诊后确诊为不是一般的心理障碍,而是典型的精神错乱,建议把身体调整好后立即送往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病专属医院)进行专业治疗。
刘惠萍在九江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治疗一段时间后,于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九日转至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病专属医院)专业治疗。
二、十九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1、瑞昌市吴美莲等八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五日下午两点左右,瑞昌市赛湖派出所警察有预谋绑架了正在法轮功学员刘堂球(男,70多岁)家中参加集体学法的曹丽、戴玉美、李屏礼、胡姓老太太等五人,并随后对五人非法抄家,抄走了大法书籍、炼功播放器等物品。次日,法轮功学员吴美莲(女,50多岁)到刘堂球家探望,被监控。八月十八日,吴美莲被赛湖派出所警察非法入室绑架,抄走了打印机、电脑、大法资料等物品,并从她家中抢走20000多元现金。
后来,吴美莲被重判七年;刘堂球被判一年半;曹丽、戴玉美、李屏礼、胡姓老太太均被监外执行,并各被勒索罚金500元;雷才秀、潘爱群两人被监外执行。
2、九江市德安县法轮功学员徐春梅被非法判刑
徐春梅,曾用名丁春梅,49岁,于一九九八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她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多理解他人,善待他人。
二零二一年,徐春梅对三个部门投放了真相资料和劝善信,被当作所谓的“罪证”。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九日,徐春梅被九江市永修县法院非法开庭判刑一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10000元。徐春梅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她严肃地告诉来人,自己没有犯罪,绝不承认这强加的迫害,因为修炼法轮功是合法合理的。
3、九江市法轮功学员李义龙被非法判刑
李义龙,男,九江市柴桑区涌泉乡锣鼓岭村人,通过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他因坚持修炼,多次遭当地警察骚扰等迫害。
二零二三年九月八日,李义龙在九江市永修县法院被非法开庭。十二月二日,永修县法院告诉李义龙的家属,李义龙的“案子”已经判完,叫他们去永修县法院把判决书拿回来。李义龙和妻子去了法院,判决书上写被非法判刑十个月,被勒索罚金4000元。法官张伶伶让李义龙签字,李义龙拒绝,并且向法官讲述大法真相。法官说过了十天的上诉期就要下达公安准备羁押。
4、南昌市青年法轮功学员汪福明被非法判刑
汪福明,男,不到30岁,江西省赣州人,大学毕业后,在南昌市工作两年左右。二零二三年九月,连法院的所谓律师辩护、开庭审理都没有经过,汪福明就被秘密诬判五年半刑期。
二零二二年八月三日,汪福明因修炼法轮大法与传播法轮功真相被南昌市高新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熊小平等警察绑架,警察对他的租住房进行非法抄掠,抢劫了汪福明的一辆电动车、一部手机、身份证及驾驶证等私人物品。后来汪福明被临时关押在某宾馆遭受刑讯逼供,
在汪福明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一年中,极少有他的情况传出。汪福明的家人远在赣州,询问情况时,遭到公检法等部门推诿、拒绝告知信息,还被威胁不得曝光对汪福明的迫害,否则加重刑罚。
三、五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1、九江市的法轮功学员罗美林被非法庭审
罗美林,女,50多岁,家在九江市柴桑区的焦滩小区,平时靠卖点萝卜饼维持生活。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早上八点多钟,罗美林被柴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被抢走家里的大法书和炼功的录音机等私人物品。随后,罗美林被非法关押在九江市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中旬,九江市永修县法院法官去了九江市看守所,在看守所里非法开庭,法官让罗美林认罪认罚,罗美林拒绝。当时她的丈夫,姐姐和一个外甥参加了非法审讯。法院没有当庭宣判,法官说要三年以下。
2、南昌市胡水英等三名老年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下午两点半,胡水英(71岁)、肖新金(75岁)和王东亚(79岁)遭西湖区法院非法庭审,胡水英的代理律师进行了无罪辩护,还成功递交了“刑事控告书”。当庭没有宣判。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日上午八点左右,胡水英等七名法轮功学员在南昌市老福山花园休闲,被南昌市西湖区公安分局一群警察绑架,随后遭非法抄家。肖新金被抢走大法师父法像、成套的大法书、小收音机、优盘、光碟等私人物品。后来,胡水英、肖新金和王东亚三名老太太遭非法起诉。
四、九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刑拘、拘留
1、南昌市高新区麻丘镇法轮功学员熊翠环遭非法拘留
熊翠环,女,现年69岁,曾是长江村的妇女主任。一段时期,高新区麻丘镇的警察到辖区内的熊翠环家骚扰。为了让这些不明真相的警察了解法轮功真相,有个好的未来,熊翠环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八日上午十点多钟,去往麻丘镇派出所讲真相,结果被劫持、关押在南昌市二七北路拘留所。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后,于九月二十四日被释放回家。
2、宜春市万载县的法轮功学员龙正秀遭非法抄家、拘留
龙正秀,现年67岁,家住宜春市万载县环城东路。龙正秀曾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遭绑架关押,二零二三年四月遭安装监控器监视,还遭到社区人员的骚扰。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日,万载县国保大队吴辉等七名警察,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没有出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非法闯进龙正秀的家中进行绑架、非法抄家。家中被翻抄的一片狼藉,被抄走了手抄本的大法书籍及炼功播放器等私人物品。
龙正秀被绑架关押到宜春市拘留所迫害,第三天,龙正秀被迫害致血压高达200多。警察害怕担当责任,将龙正秀送去医院抢救。后将龙正秀的儿子叫到医院去,就撒手不管了。二十六日晚,龙正秀回到家中。
3、萍乡市法轮功学员刘旺遭非法拘留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六日晚,萍乡市法轮功学员刘旺(男)在萍乡中学家属区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萍乡中学大门口的监控拍摄到。第二天下午,八一街派出所五个警察到刘旺家里绑架了刘旺。警察还抄走了46本大法书籍,11张十元真相币及五、六包自封袋。
刘旺被绑架到派出所之后,被非法讯问了四、五个小时,又走了一套所谓的司法程序,晚上七、八点钟被送到萍乡市拘留所关押。刘旺被非法拘留了十五天,于十月二日早上被释放回家。
五、多名法轮功学员遭邪党人员骚扰
1、九江市柴桑区沙河派出所的警察骚扰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前后,柴桑区沙河派出所的警察刘艳、罗响及几位协警去到法轮功学员家,进行所谓的“工作”聊天,实际就是对法轮功学员的骚扰。去省建的法轮功学员丁翠家骚扰的有5人,他们威胁说,不许法轮功学员去她家学法,如果发现,就实施绑架。省建的其他几位老年法轮功学员也都受到骚扰。
这伙人还去了老年法轮功学员叶姨的家里骚扰,威胁叶姨要签字,遭拒绝后,将叶姨的女婿叫来,拉住叶姨强行照相,后来叶姨的老伴在威胁下,签了字,不知签了什么东西。
2、南昌县幽兰镇法轮功学员刘润保被骚扰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大约十点,南昌县幽兰镇派出所副所长周斌等四个警察窜入法轮功学员刘润保家,把刘润保劫持到派出所进行非法讯问:问她这几年去哪里了?在炼法轮功吗?还要不要外出?刘润保说:当然要炼,我过去身体很不好,炼功后,身体很好了。警察还问刘润保是否会与其他同修接触等等,还说以后会经常到她家来查看。刘润保说:不用来,不要干扰我正常生活,我是好人,警察是管坏人的。最后警察要刘润保签字,她拒签,说签字对他们不好。警察还要求刘润保按手印,刘润保也拒绝配合。大约下午一点钟左右,他们才允许刘润保回家。
3、抚州市南城县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居委会人员骚扰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南城县鄢云花和另一名新来的社区居委会人员,去到法轮功学员朱亚兰家骚扰,借口看朱亚兰家的危房为理由,询问哪几间是公产房、哪些是私房,私房有没有房产证,以此进行骚扰和拍照,问完就匆忙离去,心虚怕撞见邻居问情况、指责。
这些社区居委会人员还会到官水娥、饶小梅、黄婉琴、江友香、敖桂英等法轮功学员家中进行骚扰。
4、南昌法轮功学员廖小林及家人遭新干县相关人员骚扰
廖小林,残疾人,原籍新干县界埠镇,长期在南昌打工为生。大概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初,有界埠镇派出所人员到廖小林家中要求他签字,还有界埠镇政府工作人员打电话给廖小林的家人说要签字,签所谓“保证书”。
因廖小林不在当地,所以他打电话告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自己不会签字,也不会同意家人代签等。还告诉他们:不要再打电话给家人,影响家人生活。
十一月十七日,廖小林去到新干县界埠镇政府询问情况。现场有两个镇政府工作人员,一个派出所警察,警察开着执法记录仪坐在他对面。廖小林对这几人说:我接到村委书记电话说要取消我的低保,我来问一下情况。这几人说要签“保证书”,不然就要取消低保。廖小林当场依法依规陈述了几条理由,表明自己领取低保是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和条件的,是合法合规的。整个过程大概一个小时,最后其中一个镇政府女性工作人员说了一些话,大意是共产党是不会准予法轮功学员领取低保的。
六、江西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遭恶报
1、原江西省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徐南凯遭报被查
江西省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六日消息,江西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徐南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
徐南凯,男,汉族,江西南昌人,一九六零年九月出生。徐南凯于二零零五年六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任上饶市委副秘书长、副市长;于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一四年五月,任宜春市政法委书记;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江西省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他积极组织、指使、操纵迫害法轮功学员,任职期间的二零一六年全年江西省法轮功学员遭骚扰、勒索、绑架、非法关押、非法判刑等各种迫害,共计167人,其中1人被迫害离世,27人被非法判刑(其中六人被非法重判七年以上刑期),10人被非法庭审。是江西省历年对法轮功学员迫害中非常残酷的一年。
2、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龚建华遭恶报获刑十五年
据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九日大陆消息,福建省漳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华,以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0万元。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官方通报龚建华涉嫌严重违法,主动投案,被查。二零二二年五月,官方通报其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龚建华,汉族,江西省南昌县人,一九六二年六月生,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四年二月,任南昌市政法委书记,他积极组织、指使、操纵公检法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对发生在南昌市的数十位法轮功学员的被绑架、关押、酷刑折磨,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其任职期间,法轮功学员兰虎、万里骥被迫害含冤离世;江兰英等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牢狱摧残;陈建等多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劳教。
3、原南昌市公安局纪委书记钟田力遭报被查
江西省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三日消息,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原纪委书记、二级高级警长钟田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据称,其主动投案。
钟田力,男,汉族,一九五九年六月出生,江西萍乡人。钟田力于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七年四月,长达十四年半的时间里任南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期间对南昌市法轮功学员的被绑架、关押、酷刑折磨、被迫害离世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二零零六年三月,南昌市的黄利琼等三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酷刑摧残。二零一零年六月,南昌市法轮功学员刘勇(男)被绑架后,遭秘密酷刑逼供。二零一五年五月四日上午,南昌县莲塘镇法轮功学员彭菊妹被绑架,被逼写“保证书”后,于当日傍晚六点左右含冤离世。
4、江西省九江市政协党组成员骆效农被查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报道,江西省九江市政协党组成员骆效农(原二级巡视员)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
骆效农,男,一九六四年七月出生,江西湖口人。二零一一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八月历任德安县县长、书记;二零一六年八月至二零二零年四月历任九江县委书记、九江市柴桑区(原九江县)书记。骆效农对此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下午,九江市德安县法轮功学员郭贤艳、杨建平外出讲真相遭绑架、关押。二零一七年四月下旬,九江县公安局沙河街镇派出所警察骚扰辖区内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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