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辽宁省兴城市64岁的法轮功学员刘玉波女士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关押构陷,荒唐的借口是五年前的“取保候审”。现得知:构陷刘玉波的案卷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已经到了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刘玉波女儿呼吁正义善良人士伸出援手,帮助她的母亲早日回家。
下面是刘玉波女儿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的求救信:
您好!
这是一封求救信!新年伊始,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看这封信。我是刘玉波的女儿,希望得到您的帮助。
我母亲刘玉波今年64岁,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兴城国保警察绑架。起因是五年前她在碱厂讲真相被人诬告,当时是“取保候审”,现在要求所谓“结案”。在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我去检察院咨询,得知目前构陷她的案卷已被兴城市检察院送到公安局补充侦查。第二天我们又得知:案卷于一月十五日已经由兴城检察院移交到葫芦岛连山区检察院,承办人叫杜杨,二月一日案卷已经到了葫芦岛连山区法院。
在这期间,我给兴城市公安局和兴城市检察院递交了撤案申请和辩护意见及各地被释放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复印件及求救信等相关文件。
母亲在34岁时,因国家强制去结扎。当年刀口不愈合留下了后遗症,疼痛难忍,走路都费劲,连个水壶都拿不动。当时找到兴城妇联,可是没人管。只能四处求医——中药西药吃个遍,多年来我母亲一直在痛苦中煎熬着。直到一九九七年,我母亲有幸学了法轮大法,二个月的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身体就痊愈了。我们全家人都感谢法轮大法和大法的师父给我家带来了福份。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兴城市国保大队警察伙同碱厂派出所警察和宁远派出所所长闯进我母亲的家中,当时有六、七个人其中有两人没穿警服,后来又来了三个警察也没穿警服(后补了搜查令送了过来),抢走我妈家中的大法书籍。这些人都没有主动出示警官证。
当时我的弟弟张仟在家,警察明知我弟患精神病的情况下,当着他的面把我母亲带走。我弟当时受到精神刺激又犯病了,当即就被送到了兴城164医院的精神病科。我弟张仟今年30岁,于二零一五年就读于抚顺大学(石油专业)时患上精神分裂症而辍学,曾在兴城康宁精神病院治疗,经我母亲多年的精心照顾,病情基本稳定。这次因绑架我母亲,造成我弟精神病复发。
我母亲当天体检时血压200多,心力衰竭,看守所仍然接收。
从我母亲被强行带走的那一刻,我的心无时无刻不在滴血,心如刀绞,更无法面对我那被关进精神病院的弟弟。我那样善良的母亲,处处为别人着想的人却被当作坏人关进看守所,心里总是苦苦的。如果这样的好人被关押进去,那么公平何在,法律何在!司法部门是惩恶扬善的,保护好人的。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个社会怎么了,到底应该怎么做才是对的呢?难道真的是毒奶粉、地沟油泛滥、人人不讲道德,一切向“钱”看才是我们追求的吗?讲真话、做好人就要被打击吗?
身为她的女儿,明知道母亲是好人,没有违法,没有犯罪,却也保护不了她,只能看着快七十岁的母亲被冤枉,被关进看守所。眼睁睁地看着一个温馨的家庭支离破碎,真是撕心裂肺呀!尤其大年将近,走在街上,看着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在忙着购年货,我却因为思念妈妈而伤心,心疼弟弟而落泪,一个好人在精神病院都会疯掉,我弟弟在那里现在什么样子……我真的不敢往下想。我弟弟如果不跟母亲在一起,他的病情是不受控的,所以我实在没有能力照顾他,无法接他回家。想到妈妈,想到弟弟,我的心如刀割。妈妈回不来,弟弟就无法走出精神病院,一想到妈妈和弟弟在那样的环境里,我的眼泪就止不住的往下流……一个和睦、其乐融融的家庭就这么轻易被毁了!我们都是炎黄子孙,为何要这样互相伤害。
人都是有思想的。我想,一个不好的东西,不需要多说,早就被抛弃了。哪怕是个比较好的东西,涉及到自身利益时,都是要权衡利弊,进行取舍的。
我时常在想:法轮功被迫害已经持续了二十多年,为什么还有这么多法轮功学员在坚持?为什么迫害这么多年,全国没有一起法轮功学员打击报复的暴力事件?为什么全世界都支持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唯独在中国大陆不允许?
直到我母亲被绑架,我咨询过律师,也查找过大量法律文件炼法轮功到底合不合法,到现在查不到任何法律依据说他们炼法轮功是违法的,相反却找到了修炼法轮功完全是合法的。《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法律只惩治行为,不惩治思想。思想不构成犯罪。所以,我母亲信仰法轮功没有罪。还有公安部、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14种邪教里没有法轮功。这说明江泽民对法轮功的“定性”和镇压,纯属他个人行为,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是一党执政独权造成的。2011年3月1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签发了第50号令,废止了1999年两个禁止法轮功书籍出版的非法文件。这说明了中国公民拥有和阅读法轮功书籍,也完全是合法的。而《刑法》第300条则是对法轮功学员的蓄意错用、滥用,制造了大批的冤假错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视为无效。《公安部六条禁令》、《民政部通知》和2017年出台的所谓司法解释,因与《宪法》第35条、36条相违背,本身就是违法的、无效的。
二零一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第60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已经堵死了公务员执行违法决定或命令而逃脱法律责任的退路。就是说,公务员必须且只需对法律和正义负责,无须对任何违反法律和正义的命令负责,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中共政法系统、公安部开始整顿,称“刀刃向内”,并称:“建立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冤假错案之人追究终身责任”。在同年六月七日发文称,将“倒查20年”又升至“倒查 30年”。
我觉得参与绑架我母亲的执法人员是在明显执行违法的决定和命令,会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更重要的是还要面对善恶有报的天理。
原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孟冰在任期间迫害法轮功,葫芦岛一名政法委内部工作人员说,孟冰因为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报了,把葫芦岛自费修路的老人,炼法轮功的高文志抓起来判刑四年半。五年后,二零二二年六月孟冰被抓。
我在网上看到辽宁省公安厅自二零零二年到二零二零年,18年的时间里,连续四任公安厅厅长相继落马,令人震惊!我问过母亲,他们那么有权有势还那么贪得无厌!母亲说表面上他们因腐败而落马,实则是因为他们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母亲还说他的师父要救世上所有的人。虽然我不太懂,大概知道个表面意思,那么多修炼真善忍的好人被关进监狱都不记恨你们!说明他们真的很善良!为什么这么善良的人还要被抓、被判刑呢?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想可能是因为无神论,不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才导致司法部门肆无忌惮!也可能是因为电视上的谎言欺骗了更多的百姓,他们逆天而行,才招来了各种灾难,大瘟疫流行。
谁都知道“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正因为有些人听信了谎言,想在法轮功上捞取政治资本,贪婪无知,还以为只要为共产党卖命就会让自己的家庭过上幸福的生活呢!其实人的权利再大也大不过天,天意不可为!我妈妈经常说:在人类社会道德下滑的今天,人们都崇拜金钱、地位,而忘了自己的良心。这些人都是被利用的人,会被卸磨杀驴背黑锅的。文化大革命参与迫害的人都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说是“因公殉职”。
我相信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您能坐到这个位置上,除了个人的努力之外,也是您积了德,希望您把这福德继续延续下去。老话讲,衙门口好修行。大年马上要到了,所有人都可以和和美美的与家人围坐在一起吃团圆饭,品着美味佳肴,赏着烟花爆竹迎新年。我希望我也可以和最亲的人过个团圆年。母亲一天不出来我的心一天都不安,整天想着母亲在里面能否睡得着、能否吃得饱、能否穿的暖、会不会冻着,会不会被犯人欺负,会不会被狱警打骂,会不会被折磨。兴城的程卫星是学法轮功的,就是在葫芦岛看守所被打死的,据说葫芦岛看守所给买了一块墓地。一想到这儿,我的眼泪又不自主的流。多么盼望妈妈赶紧回来,跟普通百姓一样能过上一个安安稳稳的生活。别让我们的心如这个寒冷的冬天一样丝毫感觉不到这个社会的温暖!
鉴于我母亲的身体情况及我弟弟的精神状态,请求能看到这封信的好心人恳请您伸出援手,帮助我母亲获得自由,这是您的善良选择。有句老话说: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相信您的善举会得到神佛的护佑。您选择了良善就是选择了一条光明之路,也是为自己子孙后代种下了福因!
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院长杨书泽:18009899720,办电:0429-2164111
法官张亮,办电:0429-2164501、18504291709(参与迫害张小娜、崔兵、刘全旺、张爱民、李桂华等)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13号,邮政编码:125000
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孙玲:13998980543
刘凤纯(副检察长):2659006、13130955558
冀贞钰(副检察长) :2659007、13998996288
崔海慧(办公室主任):2659008、15134296696
刘旭华(政治部主任):2659011、18842903981
检委专职委员
黄永生:2659018、13942967776
周会生:2659059、13942991967
第二检察部
贺新:2659808、18042950110
周玥:2659808、13904292021
李清艳:2659087、13898918912
李雪:2659087、13130996622
龙胆:2659789、13942924343(多次参与迫害)
刘晓涵:2659789、18624291110
张孝金:2659020、13050971625(多次参与迫害)
杜扬:2659020、15124267788(刘玉波的承办人)
刘中新:2659099、13904298088(参与过迫害)
兴城市公安局
地址:兴城市临河大街36号
局长凌玉志,0429-5100001
副局长张军,0429-5100005
周志:0429-5100007
张猛:0429-5100008
国保大队大队长张杰臣,办电:0429-5100069
兴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刘金伟,办电:0429-5100046
办公室主任郭忠华,办电:0429-5100060
警务保障室主任商航,办电:0429-5100088
法制大队长张刚,办电:0429-5100199
政治处主任牛雪松,办电:0429-5100009
刑侦大队长苏广杰,办电:0429-5100081
兴城市政法委书记齐威:13904290021
兴城市检察院
地址:葫芦岛市兴城市兴海南街138号,邮编:125100
检察长马逵:15142801117
副检察长岳红岗:18042950115
副检察长丛翔宇:13898972222(主管刘玉波案件)、0429-5152013
副检察长毕姗姗、政治部主任依仲瑛
马杰:(刘玉波案件承办检察官)0429-5152063、13898925407
刘鑫,女(曾参与迫害胡永利和谭玉梅),办电:0429-5152069、13358822288
检委会专职委员刘文:13942985858、0429-5152012
王哲:15242995812、0429-5152077
检察一部姚思凡:5152037、于思宁:5152063
检察二部马忠民:5152039、金航宇:5152079、15242995817、张冠楠:15040946099、李含:13998926493
检察三部于海洋:5152082、15242995829、杜德余:5152049、15242995805
检察四部李卓:5152059、18909891188
检察五部丁海涛:5152080、18842927666
兴城市碱厂派出所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兴西线碱厂满族乡政府南侧
电话 :0429-5601008
所长常恒:19804292791
指导员沈文强:15566767779(刘玉波案件的承办人)
民警徐硕:19804292916
辅警鲁铁峰:15124257268
张旭:13243982540
宋一鸣:17640628584
李东旭:15642804434
兴城市宁远派出所
所长马跃峰:15668919333
教导员赵海波:13154294555
副所长(5人)
韩忠民:15566755546、田洋:15642961234、李梦晗:19804293016、徐皖宁:15642917222 、崔洋:15668950727
民警:(10人)
王迟强:13147991995、郭忠彬:1556675922、赵亮:15042901122
栗达1:5898273227、王珏:18142922672、陈雨泽:19804292809
闫宏亮:15242923203、陈俊达:13238923237、赵宇航(女):18842985665
王天识(女):18642905797
葫芦岛看守所女所所长魏建启:15668977977
葫芦岛看守所男所所长张俊峰:13898983007
副所长韩菲:15642975555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