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榆树市刘桂兰、张淑华遭绑架等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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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吉林榆树市法轮功学员刘桂兰、张淑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晚七点多被正阳派出所几名警察绑架,张淑华被放回家;刘桂兰被关押在拘留所。二零二四年一月五日,刘桂兰被转到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已77天,张淑华被告知所谓“取保候审”。

据称,刘桂兰、张淑华在禄人小区发放真相资料,被监控录像拍到。二零二四年一月五日,国保大队长闫国辉、副队长杨树才去张淑华家,通知张淑华已被所谓“取保候审”。

刘桂兰、张淑华都曾被劳教一年迫害,也曾遭多次绑架迫害。

一九九九年九月刘桂兰因在家中被搜出法轮大法书籍,被非法拘留二十八天。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二日晚,新立镇派出所所长马向清带领四、五个警察闯入双余村刘桂兰等四名法轮功学员家中,不由分说强行抄家,翻东西,马向清亲自动手。刘桂兰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派出所,于后半夜凌晨三点多送到榆树市拘留所非法关押迫害,十五天后因家人交不出国保大队勒索的罚金而被非法劳教一年。

张淑华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被非法拘留六十天,伙食费及罚款等共交纳一千八百六十八元。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五日张淑华被非法拘留三十五天,后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她被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二千元钱才放回。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榆树市法院开庭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时,榆树国保警察齐力发现法轮功学员张淑华等三人在法院附近站着,随即将法轮功学员拽上警车,劫往华昌派出所讯问。警察给张淑华她们开了十天非法拘留票子欲加害,这三名法轮功学员给他们讲清大法真相,劝告警察不要做坏事,十点钟,才被放回家。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日上午,张淑华在黑林乡大街被几名便衣警察强行推进特警车内,拉到当地派出所非法审问,下午三点多才放回家。八月三十日,张淑华去保寿乡赶大集,被乡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被送往长春第四看守所关押迫害。后来检察院决定不予批捕,叫张淑华缴纳两千元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后放回家。

二零二二年在十月二十六日,检察院又将张淑华叫去,原本检察院已经下结论不予批捕,并退还两千元取保候审押金,现又说走程序,并将张淑华非法扣留。

二零二三年初,张淑华被榆树市国保大队构陷后,在看守所出现病业状态,又被“取保候审”。

二零二三年九月一日前后,张淑华被德惠市检察院非法批捕(异地办案)。榆树市公安局国保人员一直监视,跟踪,骚扰她,并强行带她到医院体检,送至看守所。由于张淑华身体又出现病业状况,又被看守所拒收。

刘桂兰、张淑华就是这样善良的一心为他人着想的好人,特别是在这“中共病毒”大瘟疫在中国大陆还在各地流行时期告诉人们法轮功真相,免去人们被淘汰的危险,她们完全为他人着想的无私无我的好人,却被绑架迫害,这些所谓“执法人员”非但不给予鼓励、赞扬,还在加害,怎么就还不醒悟呢?

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天赋人权,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公检法司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是用来惩恶扬善,打击真正的犯罪者的,而不是当权者随心所欲迫害好人的工具。“文革”已过去数十年,在今天的中国大陆,假“法律”之名,制造冤假错案,践踏信仰自由与基本人权、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剧还在上演着,还不收手,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不可悲吗?为什么还要推波助澜呢?!现在的人祸天灾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对人作恶的警告。

参与迫害相关人员:

榆树市政法委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府前路,邮编:130400
电话:0431-83622517、0431-83625366、0431-83622932
政法委书记杨冬侃:0431-83635235
常务副书记纪国锋:13404711588
于志坚:现任中共榆树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正处级)

榆树市610办
主任王帅:0431-83800003,手机:18243160001

榆树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国保队长闫国辉:13314398928
杨树才:13844950510
正阳派出所现任所长:张铁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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