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北京市朝阳区现年八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王连正老太太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底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被勒索罚金3000元。
王连正一九四一年二月出生,家住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一九九六年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她修炼前身体虚弱、多病、心动过缓、低血压、血小板低、血稠。最严重的是颈椎劳损、椎管狭窄造成大脑供血不足,说休克就休克,浑身抽搐,不能说话。修炼法轮功后,她很快就达到无病一身轻,困扰她三十几年的病症全都消失了,特别是抽了三十六年的烟也彻底戒了。按真 、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道德品质提高了,遇事为别人着想,这样一来心态平和了,人也变的年轻了。同时给家庭和国家节省了医药费用。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近二十五年中,王连正曾经遭受洗脑迫害、非法关押等。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多钟,王连正在家里,居委会人员来叫门,王连正没给开。后来片警陈宏利不知道用了什么东西,强行开了门,说要看看家里有没有和法轮大法相关的东西。王连正不让看,陈宏利就打电话,叫朝阳分局出警。朝阳分局警察来了,抢走了大法师父的法像及大法书,另外还抢走她的现金6000多元、电脑、打印机、镶“法轮大法好”的大镜框等。警察将王连正带到派出所,下午三点多,又把她转到朝阳分局办案中心,准备非法拘留她。当时王连正晕倒在地,检查有高血压。他们怕担责任,叫家属把她接回家,说是“取保候审一年”。
二零二零年一月六日上午九点半,朝阳区安贞派出所的两个警察冯志雄以及和志强,到法轮功学员王连正家里,说是朝阳区检察院有两个问题要核实:一个是从王连正家抄走的打印机是不是她本人的;还有就是打印的东西是不是王连正自己打印的?平时都和谁有联系?是否出去发东西?还问现在还炼不炼法轮功?王连正回答说:“炼!我的身体就是炼法轮功炼好的,我的命也是法轮功给的,我为什么不炼哪?!”
一月十三日下午两点半,王连正的孩子按照检察院人员的要求,带着母亲王连正来到朝阳区检察院。在去检察院的路上,王连正的身体就出现了状况。到了检察院,他们就让王连正老人在院子里的一间屋子里,检察院人员问的问题,都是她的孩子回答的。后来有一位女检察官问王连正还炼不炼?王连正回答说:“炼。”那位女检察官看着一头白发的老太太说:“你还会电脑哪?”后来,安贞派出所的警察和志强把王连正的孩子叫出去,说了些什么。后来检察院人员说:“年岁大了,身体不好。”就让王连正回家去了,还说:等着法院的电话。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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