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根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四年三月份获知,中国大陆至少有73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公检法枉法判刑,分布于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非法判刑分布于:吉林省13人,山东省11人,辽宁省7人,四川省6人;安徽省、北京市、黑龙江省、山西省各4人;广东省、贵州省、河北省各3人;宁夏、陕西省、重庆市各2人;甘肃省、湖南省、天津市、云南省、浙江省各1人。其中,有23位60岁以上的老年法轮功学员,年龄最长者80多岁。
三月份,中共法庭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共计18万3千元。至此,二零二四年一至三月份获知至少有25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图1:2024年3月份获知73名法轮功学员遭中共非法判刑按刑期分布
(注:非法刑期1~2年,1年或1年以上,2年以下,余下类推。另注:非法判刑发生的时间可能在数月或数年前,2024年获知消息并在明慧网报道。)
(一)三月份获悉7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获知三月份又有至少7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图2:2024年3月份获悉中国各地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人数统计
部份迫害事实
(1)曾遭冤狱七年半 原重庆少校郝京明再被枉判七年多
原重庆少校、法轮功学员郝京明曾遭冤狱七年半,二零二三年七月三日在老家山东青岛平度市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平度市看守所构陷。近悉,郝京明被非法判七年零八个月、勒索3万元;平度市法轮功学员赵有功被非法判三年半、勒索2千元。郝京明已提起上诉。
郝京明先生,58岁,原重庆白市驿空军气象台负责人之一,技术九级(副团级),少校。他曾经在南京空军气象学院就读三年,性格内敛,为人谦和。郝京明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做一个更好的人,却屡遭中共610人员和公检法迫害。二零一一年三月,郝京明在重庆九龙坡区石桥铺给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时,被绑架,非法关押在沙坪坝白鹤岭看守所。二零一二年,郝京明被诬判七年半,在永川监狱遭受迫害。二零一八年,郝京明从冤狱出来,回到老家山东青岛平度凤台街道办事处东郝家疃村,照顾母亲。
二零二三年七月三日下午四点至五点,郝京明去法轮功学员姜彩风家和朋友们见面,刚一进姜彩风家院门,二十几个警察猛然闯入,踹碎了门上的纱网。警察当场用手铐铐住郝京明,去郝京明家非法抄家,据目击者称,当时有十几辆车把他家围住。郝京明和家人据理力争,与警察僵持到晚上十点,郝京明被警察暴力劫持。
七月五日,郝京明被警察劫持进看守所。为了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天,郝京明就开始绝食,要求无条件释放。七月十八日,平度城关派出所指导员李晓安和一名姓钟(音)的男民警拉郝京明去医院查体、灌食。郝京明的妹妹接到电话后,急匆匆赶到医院,发现警察竟然不顾郝京明身体非常虚弱,还给他戴着手铐和脚镣。一个狱警当着他妹妹的面,拉起郝京明的胳膊,使劲往一边摔打,并威胁他。八月二日,郝京明被非法批捕。
(2)长春市程明娟等七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长春市七位在二零二三年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近日遭中共当地法院非法判刑。
程明娟,女,长春市人,二零二三年九月十日晚七点左右被闯入家中警察绑架。目前获知,程明娟已经被非法判刑四年。
刘晓华,女,原籍延边州图们市,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九日,她在长春市绿园区租住处被长春市公安局和二道区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二零二四年三月初获悉,刘晓华被非法判刑五年半。
吕永珍,女,原籍辽源市,现住长春,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日,她被二道区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劫持到长春市苇子沟拘留所非法关押。现获知,吕永珍被非法判刑三年。
勇贤,男,长春市九台区人,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九日,他被二道区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现获知,勇贤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杨贵杰,长春市人,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九日被二道区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现获知,杨贵杰被非法判刑两年半。
杨金凤,女,长春市人,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九日被二道区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现获知,杨金凤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焦传富,男,长春榆树市人,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九日被二道区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现获知,焦传富已被非法判刑,刑期不明。
(3)贵阳宋晓梅与儿子等三人被非法秘密判刑
贵阳市法轮功学员宋晓梅与儿子李彬阳及陈金华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六日被绑架、非法关押构陷。近悉,三人被非法秘密判刑:宋晓梅、陈金华被非法判刑三年,李彬阳被非法判四年。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六日,宋晓梅一家三口(丈夫和儿子)、陈金华、刘玉兰一行人,发真相资料,被清镇市公安绑架。宋晓梅的丈夫李洪伟(没有修炼)被滞留四十八小时后放回;陈金华、宋晓梅的儿子李彬阳两人被非法关押在清镇市看守所;宋晓梅和刘玉兰被非法关押在贵阳市三江看守所。
之后,陈金华、宋晓梅及其儿子李彬阳被非法秘密开庭、非法判刑。
(二)三月份获知23名60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四年三月份,获知有23名60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80~90岁2人,70~80岁9人,60~70岁12人。年龄最长者80多岁。
部份迫害事实
(1)河北秦皇岛市72岁马艳华遭诬判三年半
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72岁的马艳华女士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被抚宁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现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女子监狱。
据悉,山海关区东街派出所与抚宁区检察院、抚宁区法院不法人员相互勾结,对马艳华进行构陷已有几年了,详情待查。
马艳华原籍辽宁省阜新市,后移居秦皇岛市。马艳华曾经患风湿病二十多年,还有严重的胃病。一九九六年七月,她开始修炼法轮功,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个好人,一个月后,所患疾病不翼而飞,她曾欣喜的形容自己:“我真正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
中共一九九九年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马艳华因坚持真善忍信仰,遭到残酷迫害,曾多次被绑架、关押,被非法劳教三年多,期间遭恶徒殴打、侮辱、体罚、长时间不让睡觉、暴力灌食、注射不明药物等迫害。
(2)控告警察违法 湖南宁乡市冯敬友遭诬判一年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70岁的冯敬友因控告夏铎铺镇派出所副所长曾旭等人的违法行径,二零二四年三月八日被宁乡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罚金五千元。冯敬友拟向上级法院申诉。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二日、四月二十四日,宁乡市夏铎铺镇派出所副所长曾旭等人两次绑架冯敬友。在没有出示工作证、也没有搜查证和其它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警察就用手铐将冯敬友双手铐住,强行搜身,并闯入他家中非法搜查。他们将冯强行带到夏铎铺镇派出所进行审问,称是有人举报他在外讲真相。然后,警察以虚假材料将冯敬友非法拘留十天。四月二十四日,冯敬友在家中,曾旭等人又用同样的借口将他绑架到宁乡市看守所,并用暴力手段非法审讯。冯敬友反复表示自己没有犯罪,但警察又是自编自写造假材料,也是在没有冯敬友的签名,也没有按手印的情况下,又对冯敬友非法刑事拘留。
曾旭以触犯了《刑法》三百条为由报宁乡市检察院批捕冯敬友。五月二十三日,宁乡市检察院以情节轻微、事实不清等,将冯敬友以取保候审的名义释放回家。
回家后,冯敬友觉得自己学法轮功,修真、善、忍没有做错什么,更没有犯罪,根本不应该遭到这种迫害。冯敬友认为曾旭等人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他的人身权利,并且已构成了犯罪,于是以曾旭触犯了滥用职权罪、非法搜查罪、非法入侵住宅罪等罪名向宁乡市检察院提出控告,并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向宁乡市检察院递交控告状。宁乡市检察院以控告状缺少法律文书为由,要求冯敬友完善。冯敬友于当日下午找到夏铎铺镇派出所,要求对方出示对他拘留的法律手续。但夏铎铺镇派出所拒绝出示法律文书,还威胁冯敬友。冯敬友只好离开。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冯敬友向宁乡市公安局、宁乡市政府信访办递交控告书以反映实情时,却遭到宁乡市“610”、宁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宁乡市夏铎铺镇派出所警察联合绑架。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当天,夏铎铺镇派出所警察就将此案移交到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而望城区检察院当天就予以批捕。望城区检察院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将此案移交长沙市望城区法院。
冯敬友聘请了律师为他维权,但望城区法院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八日进行不公开开庭审判,对冯敬友非法判刑一年,处罚金五千元。对如此无法无据的判决,冯敬友决定继续向上级法院申诉。
据明慧网资料,冯敬友曾多次遭夏铎铺镇派出所警察骚扰,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二日因讲真相被长沙市岳麓区雨厂坪镇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
(3)天津老太太焦麟惠在山东龙口市被枉判两年
天津市老年法轮功学员焦麟惠女士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在现住地山东省龙口市的家中被龙口市公安局东江派出所警察撬门入室绑架、非法关押。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二日,焦麟惠被龙口市法院非法判刑两年,罚金一万元。
焦麟惠是天津市大港区人,一九九九年三月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焦麟惠在烟台市下辖的龙口市的家中,被龙口市公安局东江派出所警察撬门入室绑架,非法关押在烟台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焦麟惠被龙口市法院非法庭审,整个过程,公检法人员就是一个字“骗”。在当事人和律师的质疑声中,开庭仅半小时就草草收场。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龙口市法院再次对焦麟惠非法庭审,当庭未宣判。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二日,龙口市法院下达非法判决书,焦麟惠被枉判两年。
此前,焦麟惠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曾两次被非法劳教,在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
(三)三月份非法勒索法轮功学员罚金共计18万3千元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三月份,获知中共法庭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18万3千元。
部份迫害事实
(1)原重庆少校、法轮功学员郝京明二零二三年七月三日在老家山东青岛平度市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平度市看守所构陷。近悉,郝京明被非法判七年零八个月、勒索3万元;平度市法轮功学员赵有功被非法判三年半、勒索2千元。
(2)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二日,天津市法轮功学员焦麟惠被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法院非法判刑两年,罚金一万元。
附录:二零二四年中国大陆非法判刑情况统计表 (36KB .xlsx)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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