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北京市大兴区法院一行十多人来到87岁的老太太马秀英家,问她身体如何,扬言要给她判刑一年。
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至今二十五年的迫害中,马秀英老人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修炼法轮功,遭到多次迫害,她曾经被非法拘留、判刑和勒索罚金。二零二一年八月,她因发放五张救人的真相资料被绑架、非法拘留,并先后被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和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取保候审至今。期间,派出所民警和居委会人员经常上门骚扰,马秀英和她家人倍感压力。
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提升道德,同时通过修炼可以祛病健身,对人对社会百利无害。法轮功在中国一直是完全合法的,因为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三十六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马秀英,生于一九三七年十月,一九九六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当时她一身病,单位、邻里街坊都知道她是老病号,患有肝硬化、肺结核、美尼尔综合症,血压低等等,每月都得一千多元的医药费。就在修炼法轮功后不长时间,她一身疾病全都好了,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一个更好的人。
面对一波又一波疫情的袭击,善良的马秀英一心想着别人的安危,不顾已八十多岁的高龄,走出家门,发放救人的资料,因这些资料都是叫人向善、做好人以及在疫情等天灾人祸中怎样平安度过的。当她在大兴团河市场发放时,被市场保安发现。保安说了一通“不让发,违法”之类的话,看她岁数大,就让她回家了。
可是随后,610、派出所和居委会的人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份、四月份、六月份、九月份(三次)、十月份、十一月份频繁上马秀英家骚扰,他们要么强行给她拍照,要么逼迫她签字,还以给老人送点东西为借口,为达到目的软硬兼施。有一次,还强行给老人采了血,并威胁说:“如果不让采血,就把你师父的法像拿走。”警察和居委会一行七、八个人走后,马秀英发现自己经常学习的《转法轮》一书,被他们偷偷拿走了,马上追出门要了回来。
因为坚持按真、善、忍做好人,因为发真相资料希望世人明辨善恶、远离灾难,马秀英遭受了种种无辜迫害,如上门骚扰、非法抄家、拘留、判刑等等。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马秀英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辅警申蒙和王凯恶意举报,后以取保候审的形式回家。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大兴区林校派出所两个警察以签字、做记录为由,将马秀英骗到派出所,后直接把她送进大兴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同年四月三十日她被取保候审。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大兴公安局以所谓“马秀英取保候审期间脱逃”为借口,在北京火车站T47次列车上临开车时,又将她非法抓捕并刑事拘留,随后七月十四日她取保候审。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大兴区法院非法对马秀英开庭。法庭上,马秀英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说自己学真、善、忍做好人无罪,自己散发的法轮功材料都是教人向善的,也没有错,更没有违法。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马秀英被大兴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并勒索罚金二千元,当时她被警察强行带到医院体检,结果检查出肺结核等病症,因此大兴看守所拒收。这样马秀英又被送回家里监视居住。
在这种长期的迫害和压力下,马秀英身体出现严重不适,如腰椎压缩性骨折、高血压、脑动脉供血不足、肺阻塞等。家人怕老人承受不住,也一直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身心备受煎熬。
信仰、言论、出版、结社等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传播法轮功资料是合法的。中国《立法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的,是对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肆意践踏和侵犯。
希望广大公、检、法人员了解真相,站在正义与善良的一边,为自己和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
相关人员信息:
检察官:申文宽
检察官助理:范晓迪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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