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周丽芝女士被枉判三年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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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五日,淄博市淄川区法轮功学员周丽芝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四年初,她被劫入山东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修炼大法 真诚善良

周丽芝一九六五年七月九日出生,今年五十九岁,家住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宋家村。她修炼法轮大法前,有颈椎病、头痛病、腰疼病、晕车等病症。修炼大法后,她所有的病都好了。

周丽芝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去做,体谅别人,提高道德品行,她变得乐观、开朗,家庭更加和睦。修炼法轮大法,周丽芝就像换了一个人,真诚、善良。

讲真相被构陷 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四日上午,武汉肺炎肆虐之际,为了让疫情期间的村民能保平安,远离病毒,渡过劫难,周丽芝和姚桂华骑电动车,在商家镇武家村路段,向在路边干活的村民发保命自救、远离病毒的疫情真相资料,被村民王万莲和王延军恶意举报。商家镇派出所教导员张斌、警察刘德尧等将她和姚桂华绑架到商家镇派出所。

在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四日和十五日,周丽芝和姚桂华受到警察三次非法审问。她拒绝在笔录上签字。三月十四日下午,文昌湖公安分局、商家派出所警察到周丽芝和姚桂华的家中非法抄家、拍照。周丽芝和姚桂华被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二零年三月是在武汉病毒疫情期间,三月十五日,商家派出所对周丽芝和姚桂华办理所谓“取保候审”,周丽芝和姚桂华回家。

此后,公检法继续搜罗材料,构陷周丽芝和姚桂华。二零二零年五月十日上午,文昌湖区商家派出所警察由岭子镇派出所带领,到周丽芝和姚桂华家,说要报材料给检察院非法起诉。

一年多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二日上午,岭子镇派出所副所长刘克学,带领商家镇派出所警察,又一次绑架周丽芝和姚桂华,将她劫持到医院,暴力强制查体,又到派出所强制按手印、照相。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二日下午,商家派出所警察对周丽芝和姚桂华非法审问,她们拒绝在讯问笔录上签字。当日下午,周丽芝和姚桂华回到家中。

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姚桂华在淄博市淄川区法院被远程视频非法开庭中,她的律师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在淄川区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国保的操控下,淄博市淄川区法院践踏法律,执法犯法,对姚桂华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款五千元。

与此同时,周丽芝为了躲避迫害,被迫流离失所。

遭非法判刑三年入狱

然而,大约流离失所两年后,二零二三年六月八日下午,周丽芝被淄川区般阳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她被淄博市淄川区公安、检察院、法院暗箱构陷。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五日,周丽芝被非法判刑三年。她上诉后,仍被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

二零二四年初,周丽芝被劫入山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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