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云南曲靖市法轮功学员李红梅被非法判刑5年,勒索罚金10000元;徐亚梅被枉判4年,勒索罚金8000元;陈忠存被枉判2年,勒索罚金5000元;冯志仙被枉判2年,勒索罚金5000元。
李红梅、徐亚梅、陈忠存、冯志仙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七日被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开庭。随后,法院下达(2024)云0302刑初91号判决书,审判长龚强飞,审判员朱小二,陪审员曹利静,书记员刘玉艳。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十一日,曲靖市公安麒麟分局,建宁派出所、寥廓派出所,出动大批警察绑架了李红梅、陈中存、徐亚梅、浦娥眉、黄喜兰 、賀泽英、赵群美、杨玉芬、颜建明和刘某某等法轮功学员。其中李红梅、徐亚梅、黄喜兰、浦娥眉被直接绑架到麒麟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其他人被释放,但仍被监视,限制人身自由,贺泽英、陈忠存被取保候审。
七月十三日,宣威市法轮功学员赵菲琼、陈发春两位女法轮功学员也被绑架、非法抄家,后被释放。据说随后赵菲琼女士又再次被跟踪的警察绑架,目前仍被非法关押。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九日,曲靖市麒麟区法院非法对李红梅、徐亚梅、陈忠存、冯志仙四名法轮功学员开庭,由于证据不足而休庭。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不是撤诉,而是促使国保警察再“收集”所谓“证据”后,法院于四月七日第二次开庭,四月十九日法院就对四名法轮功学员做出了判决。
李红梅,女, 45岁,云南省曲靖市水电十四局职工,多年前就下岗失业。李红梅曾经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与苏淑珍、何云仙、展树珍四名法轮功学员因为发放真相光盘被绑架,随后李红梅被非法判刑4年[(2014)麒刑初字第409号]。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再次被绑架。
徐亚梅,女,38岁,在昆明工作。二零一七年六月因赠送法轮功真相资料而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后被非法关押、判刑3年,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了十一个月的一级严管迫害,直至出狱。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再次被绑架。
陈忠存,女,70岁左右。曲靖市2020年“清零行动”中,陈忠存与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被绑架、抄家,被取保候审。
冯志仙,女,年龄不清。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被绑架、抄家,当天释放但仍被监视,限制人身自由。
根据明慧网不完全资料统计,二十五年来曲靖市有151人(451人次)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其中被强迫洗脑数十人;被非法判刑的46人(53人次),其中法轮功学员梁国芬被判刑12年重刑;被非法劳教28人(34人次)。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曲靖市公安麒麟分局
建宁派出所
寥廓派出所
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
曲靖市麒麟区法院
审判长龚强飞
审判员朱小二
陪审员曹利静
书记员刘玉艳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