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辽宁省葫芦岛市71岁的法轮功学员李明华老太太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乘车去看怀孕的女儿,安检时被劫持、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看守所。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获悉:李明华已被劫入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李明华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被葫芦岛连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李明华今年71岁,原是葫芦岛市南票区大窝铺村的民办教师,执教有四、五年,自办幼儿园有十年。二零一一年,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修炼前,李明华身患好几种病,经常头痛、腿痛,胳膊也抬不起来,衣服都洗不了。修炼不久,她身上的病不药而愈,能做各种家务。婆媳之间关系也非常融洽,在儿媳的心目中,她是一位非常慈祥的好婆婆。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李明华准备从葫芦岛北站乘动车去杭州照看怀孕的女儿,在安检时被查出身上携带真相币,被非法扣押。葫芦岛北站的警察伙同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季屯派出所警察拿着从李明华身上抢走的钥匙,窜到她的家里,把她家里的大法经书50多本、真相币有100多张抄走。当晚九点多,李明华被北站的警察送回家。她对警察说:你们抄走的书籍得还我。警察说:明天我给你要,都给你要回来。
第二天上午,李明华去季屯派出所要被警察抄走的大法书,被季屯派出所警察非法扣押,她之后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看守所。
李明华的儿媳去派出所对办案警察说:我妈都70岁了,把她放了吧?办案警察说:89岁还有给送进去的,前一段时间我就送进去三个(指的是葫芦岛南票区打渔山法轮功学员刘全旺、崔兵和张爱民),轻一点的判了两年,原先判过刑的还炼,判了五年。刘全旺、崔冰、张爱民于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九日被季屯派出所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底,刘全旺、崔兵(崔冰)被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分别非法判刑五年、两年;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张爱民被连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
二零二三年九月五日,李明华的法律代理人给葫芦岛市南票区检察院案管科打电话询问承办检察官是谁,案管科人员以各种借口搪塞,说现在案子不在这里,在公安局,下一步也不往这里送,就是不说负责批捕的检察官姓名。代理人质问:现在是公开办案、透明办案,为什么遮遮掩掩。对方无以应答。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亲友去葫芦岛看守所给李明华存衣服,得知李明华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被葫芦岛连山区法院法官王连廷等非法判刑一年,已被劫入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
辽宁葫芦岛连山区法院
法官王连廷
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八号,邮编:110145
狱务公开电话:024-31629651、024-31629306
监狱举报电话:024-31629710
接见室:024-31629308
狱政科:024-31629646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