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诸城市法轮功学员刘淑花遭枉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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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山东省诸城市法轮功学员刘淑花女士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被诸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潍坊市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七月下旬获悉:刘淑花已被诸城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刘淑花原是诸城陶瓷厂职工。在修炼法轮大法前,她罹患多种疾病,是出了名的“药罐子”。一九九八年四月,刘淑花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很快身体就恢复了健康。

刘淑花说:得法前,我身患多种疾病:高血压、冠心病、腰椎间盘突出、颈椎骨质增生、血管性头痛等。家中西药、中药,常年不断,每年需要疏通两次血管。后来,我又患上一种头痛病,这种头痛和我以前患的脑血管性头痛还不是一种痛法,所以我就到医院去检查,医院的大夫说是因色素低引起的,因病的名字很特殊,我现在也记不清了。我身上这些病折磨得我身体虚弱,全身无力。从家中走到生产区,共有几十米远,也得歇息几次,而且时常嘴唇发紫,脸色难看。因此,不满42岁的我只得提前病退在家。为了治病,这几年共花去医药费一万余元,给厂里和家中都造成了很大负担。虽然花了不少钱,也没能根治好我的病,而且使我自己心里也经常感到害怕。在这种无奈的情况下,听朋友说修炼法轮大法受益多,我抱着治病的心迈进了修炼大门。随着不断的学法炼功,我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好起来。一个月后,我身体的病状全部消失了,身体也随之强健起来。我身体的变化之快确实出人意料,是法轮大法使我获得了新生,师父的大恩大德我终生难忘。

可是,刘淑花因坚持修炼,曾于二零零四年九月三日被警察绑架到建国村委洗脑班关押迫害。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潍坊诸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人民路派出所、密州路派出所等警察对刘淑花、林金秀、王文芹(王文琴)、陈学芬等十四名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抄家,其中,刘淑花家的被子都被扔在了地上,现金、金首饰、房产证等贵重物品也不见了。当天,刘淑花、林金秀、王文芹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诸城市朱解洗脑班,被逼迫所谓“转化”。陈学芬被劫持到潍坊市看守所,直接被非法判刑一年两个月。

二零二三年八月五日,刘淑花、林金秀、王文芹因拒绝所谓“转化”又被劫持到潍坊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刘淑花、王文芹被诸城市法院非法庭审。

二零二四年七月末获悉:刘淑花被诸城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王文芹具体情况不详。

山东诸城法院
地址:山东省诸城市舜耕路71号,邮编:262200
电话:0536-6070275
院长张同文:0536-6213162
副院长陈卫华:18105363666、迟明辉:18105363616、宋国庆:18105363676、李福路:15335360778
政治部主任张玉刚:18105363578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彭玉波:18105363686

诸城市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诸城市密州东路77号,邮编:262200
办案检察官宋艳梅:18506362382
检察长刘水平:0536-3012366
副检察长齐峰:18506362358、王钧:18506362319、付振宇:18506362311
检察委员会兼职委员尹丽玮:18506362352

诸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王首峰:18366313766、13583688938
副大队长白佃庆:13306460677、18678085056、(宅)0536-6328616
郝晓军:13176362101、18678085908
宋伟:13563675666、18678085708
苏磊:18753665768、18678085328
韩军:18678085991

潍坊市看守所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街与和平路路口向南100米路东
电话:0536-8911617、0536-8902110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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