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重庆市万州区法轮功学员李达九和董聚云夫妇(现年均77岁)二零二四年八月二日被重庆市开州区法院非法判决各两年有期徒刑,并各勒索罚金六千元。具体情况待查,估计两位老人正在上诉。
非法判决的事由是“共同制作法轮功资料(劝善信)”等。审判长谭术明,审判员胡丽和蓝丰,法官助理吴敏,书记员贺鑫。据明慧网二月初的消息,重庆市万州区法院企图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非法对李达九和董聚云夫妇开庭。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重庆江北区法院非法对78岁的法轮功学员朱敬容宣判,非法判她一年零六个月。朱敬容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发放大法真相资料,被恶意举报,被北碚区公安局绑架后,因血压高以“取保候审”形式回家。北碚区公安局一直到朱敬容家骚扰,罗织证据,构陷朱敬容。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重庆时年81岁的法轮功女学员刘桂碧被江北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据明慧网报道的信息统计,二零二二年和二零二三年,重庆市法轮功学员因为信仰真、善、忍,被中共当局迫害,至少30人被非法判刑,166人次被绑架,185人次被骚扰,9人次被洗脑班迫害,6人被迫害离世;总计至少396人次被迫害。被绑架和骚扰的法轮功学员中,至少108人次被非法抄家(搜身等),3人次被强制抽血(录指纹等)。由于中共对真相的封锁、不允许家人探视、暗地迫害等原因,还有许多没有报道出来的迫害事实。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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