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王洪梅被非法关押半年后遭枉判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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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法轮功学员王洪梅女士于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在路上被便衣警察绑架,后被秘密非法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二零二四年八月初获悉:王洪梅被沂南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大约半个月前被劫入济南女子监狱。

王洪梅今年57岁,原沂南县化肥厂职工,她丈夫早逝,与年幼的儿子相依为命。一九九九年前,法轮大法弘传到沂南县,王洪梅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从此她的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但身体变的健康,也走出了丈夫早逝带来的悲伤压抑的心境。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王洪梅在路上突然被便衣警察闫晓宇绑架。当晚由闫晓宇和沂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国靖,伙同砖埠镇派出所警察,出动两辆车二十多人到王洪梅家中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等私人物品。王洪梅的另一住所,当天也被警察非法抄家,抄走大量的真相资料和书籍。王洪梅被劫持到沂南县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九日是王洪梅被非法关押到期的日子。家人去接她回家未果,而她却被秘密劫持到临沂市看守所。家人无法得到她的任何消息。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前后,王红梅在沂南县法院被非法庭审。

二零二四年八月初获悉:王洪梅被沂南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后,大约半个月前就被劫入济南女子监狱。

此前,王洪梅因坚持修炼,曾在拘留所、洗脑班、劳教所遭受迫害。以下是她被迫害情况的简述。

一、进京为法轮功鸣冤,被非法拘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王洪梅进京为法轮功鸣冤,被沂南县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非法拘留,后来又被迫下岗(失业),没有了经济来源。王洪梅带着年幼的儿子陷入了生活的困境,全靠她热心的弟弟慷慨解囊,帮她度过了一段艰难的岁月。孩子稍大以后,王洪梅不愿再拖累弟弟,就在本地打一些零工,勉强糊口,所遇到的艰辛无以言表。

二、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九日,沂南县“610”与公安国保在依汶镇随家店村制造了一起大绑架案,王洪梅因为受到牵连,于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七日被警察从家中绑架、非法拘留,之后她又被劫持到临沂市洗脑班非法关押。

在临沂市洗脑班,王洪梅经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后,又被非法劳教三年,非法关押在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所,王洪梅遭到狱警的电击、熬鹰等多种酷刑摧残。

王洪梅从劳教所回家后,经常受到国保的监视骚扰,她被迫回到家乡沂南县砖埠镇东岳庄村,在亲戚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份上夜班的工作,与孩子相依为命,艰难度日。

参与迫害王洪梅的有关部门、人员的信息:

沂南县法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澳柯玛大道8号(邮编:276300)
联系电话:0539-3221008
警察闫晓宇山:13969919858

沂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队长国靖山:18769921296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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