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法轮功学员张连雨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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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五日,北京市延庆区法院几人到张连雨家中对她非法开庭,他们对家属说只是走程序,非法判她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张连雨不予承认,不签字。他们就胁迫她家属代签了。

六年前,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上午十点钟,有两个便衣自称是派出所的,到了法轮功学员张连雨家,一人跟她说话,另一人在房间走动,当看到里间屋内的师尊法像和打印机后,就通知派出所和国保警察,随后来了几个警察(其中有个瘦高个的),张连雨让他们出示证件,这几个人不理睬,就在家中乱翻东西,把跟修炼有关的东西都掠走了。

下午三点钟,不法警察把张连雨和抢到的物品一起带到夏都派出所,晚上十二点又把她带到延庆公安局,凌晨两点把她劫持到昌平看守所。因体检不合格,十五日早六点把她拉回夏都派出所。中午张连雨回到家中。

而后张连雨不断受到他们骚扰,被迫流离失所。由于长期的迫害导致她身体出现病业假相,他们不顾张连雨的身体状况,毫无人性的在家中冤判她。

因多年前挂条幅传播法轮大法好,北京市延庆区法轮功学员范纪荣被刑讯逼供,身体出现异常,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被北京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因身体原因在家里被“监视居住”,于二零二四年二月十五日含冤离世,终年63岁。在范纪荣被迫害离世后的第八天,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延庆区法院人员仍然到她家,再次送对她的非法刑事裁定书。

北京市延庆区永宁镇法轮功学员时应吉、胡小鹿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被绑架、构陷,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初被非法判刑:时应吉被非法判刑四年,罚金8000元;胡小鹿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罚金4000元。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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