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山东潍坊市坊子区71岁的法轮功学员朱天富二零二四年八月七日在淄博被坊子公安警察绑架,关押在潍坊看守所。八月十九日,朱天富家人接坊子区法院电话告知于八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在坊子区埠头法庭开庭。这是怎么回事呢?怎么非法关押仅半月就开庭?他家人一头雾水,去坊子法院问也没人告知。
八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半开庭,从审判长的问话中得知,这次开庭是针对二零二二年四月五日,朱天富与法轮功学员马利春(立)骑摩托车在外讲真相救人,被坊安街道南流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将马立春和朱天富背铐在派出所两天一夜,还对两人拳打脚踢,破口大骂。四月六日傍晚,马立春和朱天富才被放回家。
朱天富,家住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办菜园村,年轻时患上严重的风湿性腰腿疼,各种治疗近二十年也没治好,他才四十岁就什么活也干不了了。一九九五年,朱天富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他按照真、善、忍的法理做好人,一个月后,折磨他多年的病症不药而愈,他火爆的脾气也不见了。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六日,朱天富从姐姐家被坊子公安绑架到坊子洗脑班迫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九日,朱天富被坊子区公安国保大队构陷到坊子区检察院。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十一点,朱天富被突然告知“开庭”,用洗脑班头目蒋晓辉的手机与坊子区法院视频开庭,约二十分钟,当场宣布非法判刑三年半,罚金五千元。他们欺骗朱天富在判决书上签字后,没有把判决书给朱天富,由于疫情的缘故就把朱天富放回了家。他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直到二零二四年八月七日他在淄博被坊子公安绑架。
二零二四年八月八日,朱天富的家人接到坊子公安把朱天富关押在潍坊看守所的通知书,随后就接到坊子法院准备开庭的通知。于是家人就向坊子法院寄了一封劝善信及家人写给法官关于二零二二年坊子法院对朱天富的判决提出了异议:违背法律程序,在洗脑班用手机对手机视频开庭,约二十分钟,当场宣布非法判刑三年半,判决书也不给。真是视法律为儿戏。
坊子法院这次对朱天富开庭,不知是因为朱天富家人对二零二二年坊子法院判决朱天富提出异议的纠正?还是法院的执法者们自己觉得违背法律程序而安排的这一次冠冕堂皇的开庭?不然二零二二年已作出判决,现在为什么又再一次开庭呢?
朱天富没有请律师。在所谓的“庭审”中,面对审判长的提问,性格内向、少言寡语、忠厚老实的朱天富自始至终就说一句话:俺修“真善忍”没有错,在灾难面前告诉世人如何保平安、救人没有错,俺敢说俺做得正。
参与迫害朱天富这个老实人的执法者们,面对这样一个舍身救世,自己虽然面对侮辱嘲笑冤狱酷刑,仍然坚持怀抱善意,这是一种怎样的大慈大悲情怀?定罪这样的好人,就是无视自己的良知,在摧毁社会的道德价值。
中共天天对外界鼓吹它是讲法制的、依法治国的,从无数迫害法轮功的案子当中就可以看穿它的谎言,从上到下都是权大于法,以权代法,而且对法轮功学员更是完全不讲法律,朱天富的案子就已证明。
人在做,天在看,三尺头上有神灵。奉劝哪些现在仍然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检察官、法官们,从法律上来说炼法轮功没有违法,打压迫害是错误的,每一个执法者对法轮功的问题应该秉承正义和良知,你做出的任何判决都是对你做人良知的拷问,每一份判决书上都有你们的签名,大清算开始的时候,上级领导不会为你们承担任何责任,都要自己承担法律责任的。
相关信息:
坊子区九龙街办派出所赵所长:18663662770
坊子区国保大队长刘光勇:18663665016
坊子区南流镇彭姓警察:13562626091
不知名者:13721979222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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