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河北省迁安市法轮功学员闻庆芳被迁安法院和唐山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被劫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闻庆芳坚持信仰法轮大法,被狱警和犯人暴打,满身伤痕,腿不能走路,一直瘫痪,且手和身体肌肉萎缩。她即将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冤狱期满。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闻庆芳被劫入河北省女子监狱十四监区。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晚,因她不带犯人标志的胸牌,被五个犯人,马丽、孔繁瑾、姜海荣、马艳菲、麻蔚娜,打得浑身伤痕,差点死过去,导致她腿不能走路,一直瘫痪,靠自己爬行。而且,她的眼睛看不清物体。因闻庆芳拒绝吃药,狱警还指使犯人给她饭里下药。她的手和身体出现肌肉萎缩。
闻庆芳,出生于一九六六年二月十六日,今年58岁,她是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工。她于一九九八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标准修炼,看淡利益,矛盾面前找自己,性格变得开朗、豁达,原来患有的牛皮癣、四肢无力、嗜睡等顽疾不治而愈,身体越来越好,她无限感激大法师父。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后,闻庆芳遭到中共多次绑架、关押,一度被迫害致残。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十点左右,闻庆芳在出租屋与法轮功学员万永红、周秀霞、刘小元被警察绑架,第二天上午,被迁安市国保大队警察郭董生、梁学武等人劫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闻庆芳因身体检查不合格,被释放。闻庆芳回家后,多次遭当地公检法人员骚扰。
二零一六年八月中旬,迁安市检察院分别给闻庆芳等四位法轮功学员下了所谓的“起诉书”。万永红、周秀霞、刘小元的家属遂给她们聘请了律师。迁安市法院人员给闻庆芳的女儿打电话,叫她母亲去法院取所谓的“起诉书”。闻庆芳得知后,被迫离家出走。其他三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被迁安市法院非法判刑,万永红遭冤判四年,周秀霞、刘小元遭冤判三年六个月。
在外漂泊的闻庆芳,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再被迁安市公安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和六月中旬两次非法庭审后,她于二零二三年七月的一天接到:河北省迁安法院刑事判决书(2016年)冀283刑初347号之一,诬判她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她不服此冤判,上诉到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
二零二三年九月五日,闻庆芳接到迁安法院送达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2023年)冀2刑终355号,上诉被驳回,维持冤判。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闻庆芳被劫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
目前,闻庆芳坚持信仰法轮大法,不“转化”,在身体受伤残的情况下,她还每天被强制洗脑。她面临十分恶劣的环境,希望正义人士关注。
闻庆芳遭受中共迫害的更多细节,请见《信仰真善忍曾屡遭迫害 河北闻庆芳再被诬判三年》。
附:迫害大法弟子的犯人:
马丽,女,一九八零年四月出生,安徽人,身高一米五七,此人因受邪党蛊惑,不了解大法真相,在北京居住二十多年,丈夫蒋存雄在邯郸监狱服刑。
孔繁瑾,女,三十多岁,衡水人,已出狱,对大法弟子极其邪恶。
姜海荣下,邢台地区人,三十八九岁,大概一米七的身高。
麻蔚娜,石家庄市人,身高大概一米六,四十多岁,已回家。
马艳菲,邯郸人,身高一米六,三十多岁。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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