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八旬法轮功学员赵颖遭非法庭审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圆明网】广州市天河区八旬法轮功学员赵颖老太太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被天河区棠下派出所警察绑架,以所谓“取保候审”方式回家,取保期满后改为非法监视居住。二零二四年初,所谓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均被解除。但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天河公安分局警察再次绑架了赵颖,将她非法关押到天河区看守所。九月五日,海珠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赵颖。

善心帮人遭抢劫、绑架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上午,赵颖老太太在上社大街上,偶遇一外地女士说想租房但不熟悉哪里有,赵颖出于好心,带她到易梦缘公寓,一男士带她们到五楼去看房后,两人刚出大门口到大街上,突然冲出两人,拦住她们,将她们往大门里拖。

赵颖以为是遇到抢劫匪徒,严厉问:你们大白天为什么抢包?两人不吱声,问了几句,一人才说是棠下派出所的。两警察又打电话叫来一辆警车,硬叫她们上车,赵颖说:我没犯任何法,坚决不上。几人把她抬上车劫持到棠下派出所。警察在赵颖的包里翻出小区门禁卡,于当晚闯到她家非法抄家。

赵颖被绑架后身体严重不适,在看守所拒绝接收的情况下,棠下派出所仍对赵颖持续迫害,将她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五天五夜,然后将她劫持到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的“公安一层楼”。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一日,警察才以所谓取保候审让赵颖回家。

警察凭空捏造、检察院肆意构陷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四、五日,赵颖突接海珠区检察院电话,说“材料”已送检察院。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八日,赵颖的家人接到海珠区法院电话,得知海珠区检察院已将赵颖非法起诉到法院。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海珠区法院人员韦小明、刘嘉苑到赵颖家送纸质起诉书。非法起诉书中构陷赵颖的所谓证据包括:(1)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十时许,赵颖到天河区枫叶路棠雅苑小区E2栋楼下,将一本《天赐洪福》的小册子放到一辆电动车的车头位置;(2)同月二十六日上午,赵颖到天河区上社易梦缘公寓门口准备派发法轮功传单,车篮内赵颖的挎包中有传单。

上述构陷赵颖的所谓“证据”十分荒唐。关于第一条,赵颖和家人要求警察出示相关证据,警察却不予回复;关于第二条,赵颖到广州定居十几年来,从未骑过车,也不会骑车,家里也没有自行车,起诉书中提到的车从何而来,现在何处?另外,凭什么说赵颖准备发资料,这些只是警察的推测而已。

再次遭绑架 遭非法庭审

二零二三年三月,赵颖委托了亲属辩护人,辩护人到海珠区法院提交了相关手续,并要求阅卷,遭海珠区法院无理拒绝。在辩护人没有阅卷,对所谓案件的情况都不清楚的情况下,海珠区法院多次企图强行开庭非法庭审赵颖,并多次骚扰她的家人,狂妄要求:要么家人带赵颖去法院开庭;要么法院不法人员到赵颖家,在家里开庭。赵颖和家人拒绝了这些非法的要求。

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天河区公安分局不顾赵颖无罪和她身体严重不适的实际情况,再次绑架了她,将她非法关押到天河区看守所。九月五日,海珠区法院对赵颖进行非法庭审。

赵颖一九四四年八月出生,退休前为江苏省淮安市(原淮阴市)中国银行会计师、营业部副主任、正科级稽核员,她随儿女来广州居住已经十多年。赵颖于一九九七年一月底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团伙发动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后,赵颖就多次遭中共人员绑架、抄家抢劫、非法关押等迫害。

赵颖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天河区看守所。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 * *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