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法轮功学员曾志远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从网岭监狱出狱回家。曾志远二零一九年十月被当地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五年,他在监狱遭受各种体罚、洗脑迫害,出狱时他全身浮肿、僵硬。
曾志远家住邵东县水东江镇牛山村,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他曾五次遭牢狱迫害,其中三次被非法劳教,两次被非法判刑,在看守所、劳教所、监狱被非法关押迫害十多年,受尽了非人虐待、折磨。
以下是曾志远五次遭中共牢狱迫害事实简述:
第一次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元宵节过后,曾志远回到邵东县城谋生,水东江镇派出所所长李振中得知曾志远曾发放过真相资料,就将他绑架到邵东看守所,一个月后将他劫持到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在新开铺劳教所十多个月时间里,曾志远被折磨致全身长满小水疱,奇痒难忍,下身处出现一块一块溃烂,脱皮,反反复复,苦不堪言。到二零零二年出狱时,他的两脚前脚掌都失去知觉,步履蹒跚。
曾志远出狱后,邵东县“610”主任朱少明、水东江镇派出所李振中仍频频闯到曾志远家骚扰。
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七日晚,曾志远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湖南省郴州市警察绑架。当时的郴州市公安局政保股股长陈兵志等对这些法轮功学员进行刑讯逼供,强迫法轮功学员跪着或吊着,几天几夜不让睡觉。曾志远被关押在郴州第三看守所期间,遭到毒打、奴役虐待,他曾连续腹泻六个月,严重时走路站不稳,脱相,连弟弟都认不出他了。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日,曾志远被郴州市北湖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四年三月初被劫入湖南省赤山监狱迫害;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三日又被转关到郴州监狱。郴州监狱迫害手段非常残忍,对法轮功学员实施“严管”、酷刑折磨,如吊铐(脚尖着地)、电击、长期面壁、拳脚相加等。
酷刑演示: 电棍电击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曾志远结束冤刑出狱回家。
第三次被非法劳教一年九个月
二零零七年一月晚上十一点钟,曾志远在邵东县城贴真相不干胶时遭人恶告,被警察绑架,遭邵东县国保大队警察尹志红等人非法审讯,曾志远不配合,不签字,并在看守所绝食抵制迫害。第四天,警察叫来十个犯人要强制灌食,警察对他拳打脚踢,见他不倒地,叫几个犯人一起把他按倒,用两个电工起子把他的嘴撬开强行灌食,曾志远被撬的满嘴是血。之后,警察将曾志远非法劳教一年九个月,新开铺劳教所因他身体原因拒收。二零零七年八月,曾志远走出看守所时,全身长满小水疱,走路踉踉跄跄。
曾志远回家后,经过一个月的学法炼功,身体得以恢复。
第四次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零八年,曾志远到广西桂林市谋生。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一日,曾志远在桂林市安新洲的一个网吧下载资料,遭网管构陷,被桂林市国安支队和安新洲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打电话欺骗曾志远的妻子李飞燕,说曾志远被人打伤住院了,要她送身份证过来,结果李飞燕也被警察绑架。
在桂林市第三看守所,李飞燕被关押迫害一个月;曾志远被关押迫害二十六天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在广西第一劳教所,曾志远以绝食的方式抵制迫害,被强行拉到医院打针。他被犯人夹控,遭长时间洗脑迫害,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十二点被逼看污蔑大法的影像、书籍,除了吃饭,上厕所,不许随便走动,不许睡觉或少睡觉。
二零一一年二月,曾志远结束第三次非法劳教。
第五次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九年十月六日,曾志远和妻子李飞燕遭邵东市国保大队警察非法抄家。曾志远被绑架到邵东市公安局,后被劫持到邵东看守所关押迫害,十一月十四日被非法批捕。李飞燕被劫持到邵东看守所关押迫害十五天,十月二十二日又被劫持到邵阳杨家垅第一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十一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曾志远被邵东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他上诉到邵阳市中级法院,遭非法维持冤判。九月下旬,曾志远被劫入娄底监狱,同年十月被转关到网岭监狱。
在网岭监狱,曾志远遭到各种精神及肉体折磨,如:长时间罚站、罚坐,每天被逼看洗脑视频及所谓课程。他入监时心律每分钟135次,大腿疲软无力,走路都要扶墙,摇摇晃晃,气喘吁吁。即使这样,夹控犯和狱警对他迫害仍毫不手软,减少他的睡眠时间,有时他只能睡二、三个小时,每半小时还被叫醒一次。犯人、狱警、犯人稍不满意,对他非打即骂,而且什么脏话、粗话都能出口,毫无半点人性可言。
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曾志远从网岭监狱出狱时,全身浮肿、僵硬,手脚笨重。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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