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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朝阳市兰青中等五人面临被非法开庭
- 江苏省徐州市法轮功学员陈茜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 山东省烟台市法轮功学员单淑兰、寺利娟被迫害情况
- 辽宁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耿丽娟被迫害情况的补充
-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辽宁省朝阳市兰青中、胡秀丽、贺洪军、付文辉、田鹏飞5人于12月2日面临被非法开庭。
今年3月份,朝阳市警察在非法大抓捕中,有6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多数被拘留,恶人认为上述5人是骨干,一直被非法关押。
近日,朝阳市双塔区法院通知律师和家属:对上述5人于2024年12月2 日上午9点非法开庭,开庭地点:朝阳市西大营子看守所法庭。希望朝阳市和周边城市学员互相转告,加大力度发正念。
江苏省徐州市法轮功学员陈茜于2024年8月23日被绑架并非法抄家,现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2024年5月22日上午9点左右,山东省烟台市法轮功学员单淑兰(70岁左右)、寺利娟在居民小区讲真相救人,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恶意举报,由烟台市莱山区初家派出所警察绑架,晚上9点单淑兰被送回家,寺利娟到第二天上午才回家,后来听说被取保候审。其它情况不明。
2024年10月28日,辽宁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耿丽娟遭恶人诬告,被阜蒙县公安局东梁派出所所长陈海滨(警号753153)及其属下(警号754819)强制刑拘,被非法关押在阜新市城南看守所。
强制送押时,耿丽娟两次都被检查出心脏间歇性早搏,看守所曾两次拒绝收押。但陈海滨以职渎法,硬是通过私人关系,买通看守所内部朋友,隐瞒事实,徇私舞弊,不顾耿丽娟身体状况违规收押(实则非法拘禁),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的规定,给耿丽娟及其家人造成重大的身心伤害。
阜蒙县东梁派出所陈海滨触犯《刑法》第九章的规定,已构成渎职罪!
陈海滨的违法事实已构成的下面具体情形:
1、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综上所述,单就违规拘押,陈海滨违规行为就已构成犯罪。况且,在中国的法律中,法轮功也是合法的。
吉林省抚松县万良镇北山村法轮功学员刘长福已结束两年半冤狱回家。
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高楞法轮功学员吴樨三年半冤狱期满11月19日回到家中。
2024年8月26日,辽宁省大连市庄河法轮功学员王桂红回家。
辽宁盘锦法轮功学员张香萍夫妇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后平安回家。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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