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市法轮功学员岳春光遭两年冤狱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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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岳春光二零二二年八月集体学法时被警察绑架、关押构陷,遭柳河县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两年,在吉林省公主岭监狱被折磨得皮包骨。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一日,岳春光出狱后遭当地警察、社区人员多次骚扰、威胁。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一日二十点三十分左右,通化市二道江区法轮功学员潘洪明、岳春光、何秋红、徐某等四人在岳春光家学习法轮功书籍,遭二道江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山下派出所、社区等人员绑架。当时警察硬砸开了岳春光家的防盗门(防盗门被损坏得已不能使用),一群警察非法入室,将岳春光摁倒在地,将他双手反铐在背后。警察从岳春光家抄走电脑、打印机等一车私人物品,并绑架了岳春光刚刚从外地回来的儿子,逼迫他承认那些掠走的物品是岳春光的,遭岳春光儿子的拒绝。

当晚,岳春光家楼的周围布满警察和特警。十二日晚,岳春光被劫持到柳河县看守所。

岳春光妻子两年前因病去世,留下一个75岁不能自理的老母亲。岳春光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任劳任怨,与人为善。善待老人,因老人糖尿病没有脚趾,走路不方便,有时尿裤子,他及时给换洗 ,一心一意的象对待自己的母亲一样。因他开夜班出租车,做晚饭不能及时,他常常顾人晚饭给老人包饺子吃,别人给他好吃的,他都说拿家去给老太太吃,老太太愿意吃。老太太牙不好,他做饭菜都按老人的口味做,做的软乎一些,他自己将就着吃。每次下班回家,一进门首先喊一声:娘!让老人开心,因照顾老人他放弃了出门开大车多挣钱的工作,选择了在家开夜班出租车的工作。在工作中乘客失落在车里的手机、钱包等物品,他都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归还失主,从来不占为己有。邻居也都夸小岳学了法轮功变成了大好人。

岳春光被绑架当天,二道江山下派出所和振兴社区的人向岳春光大哥承诺照顾老人。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日因岳春光家暖气跑水,邻居找到社区和片警,这些人进入岳春光家里,发现老人不知何时已去世。

据知情人透露,因害怕岳春光当庭揭露执法人员的犯罪事实,柳河县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没有律师介入,更没有亲友旁听的情况下,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三日下午,对岳春光秘密庭审,非法冤判刑期两年,罚款五千元,私自将岳春光的银行卡冻结,然后非法取出五千元钱作为非法罚款。

在吉林省公主岭监狱,因岳春光不放弃真、善、忍信仰,狱警对他残酷折磨迫害将近半年,一米八的大个子,长时间坐小板凳,不让动弹,臀部都坐烂了,将双腿盘上用胶带缠上,将手拧在后边,只给一小块拳头一半大的窝窝头等等,折磨得他身体皮包骨。

岳春光于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一日出冤狱回家后,当地警察、社区人员还多次骚扰、威胁、恐吓他,使他身心受到及大的伤害。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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