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官叫嚣:“不要跟我讲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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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湖南省怀化市三位女性法轮功学员吴芳名、尹秋阳、姜常仙分别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六、十七日遭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法院非法庭审。北京律师李春富、董前勇为吴芳名、董前勇律师及亲友谢燕益先生为尹秋阳、董前勇律师为姜常仙分别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期间,董前勇律师在为姜常仙辩护时,遭到法官刁难导致临时休庭。而法官与公诉人对律师提出的法律条文无能力回答时,竟都叫嚣:“不要跟我讲法律!”

非法起诉、审判三位法轮功学员的都是同一班人。公诉人是芷江县检察院的周玉兰,主审法官是芷江县法院的陈庆振,陪审员是芷江县法院法官李四兴、吴骊程。

三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情况

十二月十六日上午,芷江县法院门前停有多辆警车,还有一辆特警车,比较醒目的是还有一大堆穿制服不明身份的人。后得知,这些都是各社区、街道、村委的工作人员,他们不是来旁听,也不被允许旁听,相反他们是来阻止他们辖区前来要求旁听的法轮功学员。有的法轮功学员在途中就接到恐吓电话:不许到芷江,到芷江就会抓人。到了法院附近的法轮功学员被驱赶,并被不明身份的便装人员跟踪。

法庭于十点钟开始非法庭审吴芳名。旁听席上除两家属,全是法院安排的人,能恐吓律师(就是管律师的部门)的人也来了,就是没有一个外面持身份证要求旁听的百姓。非法庭审过程中得知一细节,吴芳名邮寄的私人信件被国保警察私自拆开,律师指出这是执法犯法,非法庭审到此进行不下去,法庭宣布休庭补充证据。谁知半小时午餐时间后,法庭不等辩护律师到场,就开始继续非法庭审,并改变了上午“休庭,补充证据”的决定。大概下午三点多钟,法庭宣布庭审结束,择日宣判。

过程中,在现场的芷江县检察院女检察官龙吟(音,约二、三十岁)出现心慌、上不来气的症状,被人搀扶进另一屋休息。

十二月十六日下午四点,法庭开始非法庭审尹秋阳。因辩护人谢燕益先生出现声音嘶哑症状,尹秋阳听不见,尹秋阳的儿子依法现场委托董前勇律师,结果遭到主审法官陈庆振的无理阻拦。董律师口述了现场可委托律师的法律条文,法官陈庆振与公诉人周玉兰都公然叫嚣:“不要跟我讲法律!”在辩方坚持争取下,最后法庭不得不同意董前勇律师为尹秋阳辩护。后来谢燕益先生的嗓音情况好转,恢复辩护,他清晰的指出,中共高层迫害元凶江泽民死了,周永康终身监禁,现还在迫害就是你们基层的问题,你们将为此担责。办案终身责任制,绞索已架好,明智的人要思考如何不自行往里钻。不信你们试试看,有没有你的哪位上级在处理法轮功的问题上给你签字。非法庭审持续到晚上七点多,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法庭对法轮功学员姜常仙的非法庭审在十二月十七日下午两点半开始。因警察在绑架姜常仙时有暴力殴打和侮辱行为,又用欺骗手段骗取姜常仙的丈夫的签字,并以此作为构陷证据。董前勇律师据此进行了有理有力的辩护,指出警察明显执法犯法。法官陈庆振、公诉人周玉兰等对此恼羞成怒,称董律师不受欢迎,限当事人三日内重请律师,遂宣布休庭。

三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构陷经过

吴芳名,女,60岁,家住怀化市鹤城区,因在邮局门口邮寄信件,被国保警察跟踪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被河西派出所警察及国保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怀化市看守所。吴芳名因坚持法轮大法信仰,曾于二零一九年被团结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一年四个月。

尹秋阳,女,75岁,家住鹤城区中坡山怀北铁路家属区。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六日左右,尹秋阳刚出家门,就被迎丰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怀化市看守所。尹秋阳因坚持法轮大法信仰,屡遭中共迫害,曾被非法劳教,二零一四年九月她因参与旁听一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受阻而遭警察绑架,后被鹤城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姜常仙,女,59岁,家住鹤城区木材公司家属区。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五日早上八点多钟,姜常仙因送人一本真相挂历,在路上被警察绑架、抄家。在城南派出所,姜常仙遭警察殴打,被重击头部两拳,在医院体检时,七、八个男警动手脱光她的上衣,并将她压着,遭强制验血、做B超等迫害性质的体检。

尹秋阳、姜常仙、吴芳民被绑架、非法关押大半年,遭司法构陷已进入庭审阶段。尹秋阳四月十二日遭芷江县法院非法庭审;四月八日对江常仙的非法开庭,临时改为“听证会”。吴芳民三月十八日遭芷江县法院非法庭审,开庭一个多小时后,由于构陷本身的非法性、漏洞太多进行不下去,庭审夭折,四月十二日开了“庭前会议”。

据悉,湖南怀化地区芷江县法院和芷江县检察院是近期湖南省指定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的定点单位。后期怀化市鹤城区的法轮功学员遭受枉法起诉、判刑案例,都由此两单位枉法运作、实施。

吴芳民、尹秋阳、姜常仙被鹤城派出所警察及国保警察绑架、构陷、非法立案后,由怀化鹤城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芷江县检察院非法起诉,芷江县法院非法庭审。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八日,芷江县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审吴芳名,开庭一个多小时后,由于警察构陷吴芳名的、非法之处太多而进行不下去而休庭。三月二十六日,法庭对吴芳名的案件开了“庭前会议”。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芷江县法院非法庭审尹秋阳。非法庭审开始后,尹秋阳的亲友辩护人及律师发现公诉人、法官都换了人,法庭介绍合议庭的成员时声音小如蚊子嗡嗡,好似怕人听见;另一方面,法庭不让亲友进来旁听。尹秋阳的辩护律师当庭指出法院庭审程序违法,并要求庭审相关人员回避,法官只好宣布休庭,择日再审。芷江县法院后于四月十二日第一次非法庭审尹秋阳。

芷江县法院原定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非法庭审姜常仙,后通知延期到四月八日。四月八日,因要求旁听的亲友人数多达三十人左右,法院临时改为“听证会”,只允许姜常仙的女儿一人与律师进入,连她的丈夫都不让进。亲友们被告知:“我们接到通知,一个都不让进。”“不是开庭,是听证会”。

(吴芳名、尹秋阳、姜常仙遭中共迫害更多事实请见明慧网报道《湖南怀化市法轮功学员尹秋阳等遭非法庭审》。)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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