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济南市63岁的法轮功学员王翠玲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七日讲真相时被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构陷。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王翠玲被济南市天桥区法院非法庭审,被冤判三年。
炼功之前,王翠玲有很多难以治癒的毛病,如头痛、气管炎、全身无力、经常休克等多种疾病,并且脾气不好。后来在公园里看到有很多人在炼法轮功,不用花钱,就开始炼法轮功,不几天所有的病痛不知不觉都消失了,真是感受到无病一身轻、走路生风。修炼法轮功以后,她都是按“真善忍”法理不断的要求自己,在任何环境下都做个好人,处处与人为善,多为别人着想,看淡名利,家庭和睦,邻里之间关系很和谐。她是真从内心深处要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七日,王翠玲在历黄路北段讲真相时被蹲坑的便衣警察拍照并绑架,并直接非法闯入学员家里抄家,非法劫走现金近千元。据悉,二零二三年十月七日,王翠玲在北园路地铁站口附近往电动车挡风被的兜里发放真相资料,后被电动车主恶意举报,黄台派出所警察调监控后对她进行跟踪。
之后王翠玲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济南市看守所构陷,被天桥区检察院非法批捕、构陷。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王翠玲被济南市天桥区法院非法庭审,之后王翠玲家人接到法院通知,得知王翠玲被冤判三年。家人给济南市看守所打电话询问王翠玲的情况时,被告知王翠玲已不在看守所。但家人不知王翠玲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哪个女子监狱。
山东济南女子监狱多年来用多种酷刑逼迫法轮功学员所谓的“转化”,惯用迫害手段有,剥夺睡觉、如厕权利,以此折磨法轮功学员,还有关小屋(禁闭室)迫害等等。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只要一被关进山东济南女子监狱,就要“查体”,有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会给“查出”有各种“疾病”,以此逼迫学员吃不明药物。有的学员拒绝吃药,狱警们就会指示帮教偷偷把药放在饭菜里。对于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都会被关在一个不足十平米的小屋里,被非法剥夺了一切人应有的权利:不准外人接触,不准说话,不准活动,不准上厕所,不准洗漱,上厕所必须写申请、承认自己是罪犯。有的学员不配合,实在憋不住了就小便在了裤子里,也不准洗。每天从早晨五点三十分到晚上十点三十分,要一个姿势坐小板凳,两手平放膝盖,长期坐罚,臀部被坐得青紫肉烂。法轮功学员在监区每个监室被三个包夹(刑事犯)看管,不能和任何人交流,稍不注意,就会遭到包夹打骂。有的法轮功学员身上经常被包夹掐得青一块、紫一块。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二零二三年,山东省至少有1713人(次)法轮功学员受到了不同形式的迫害,16人被迫害离世、149人被非法判刑、776人被绑架、425人被非法抄家(含搜身)、414人被关押、582人被骚扰、31人被迫流离失所、61人被非法关洗脑班、136人被非法取保候审、122人遭经济迫害(包括被法院罚款、警察勒索抢劫、被非法扣除养老金、绩效工资等)。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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