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驻上海的领事馆官员介绍,中共方面已经确定罪名,并欲对Charles Li 判7至15年的重刑。美领馆官员只被允许每个月对Charles Li探视30分钟。
Charles Li是美国的法轮功学员。2002年10月江泽民访问美国期间,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亲属以群体灭绝罪(Genocide)将其告上美国联邦地区法庭。同年同月,某日Charles Li夜间独自在扬州街上行走时被当地公安拘留。当时和此次一样,虽然他什么也没有做,但公安却一口咬定他要“破坏电视”。
1月28日Charles Li对前往探视的美国驻上海领事馆官员否认了对他的指控,他表示,中国公安抓他是因为知道他炼法轮功,把他当成了政治犯。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曾于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会议上发表正式声明,指出:“中共当局并企图以今年(2001年)一月二十三日天安门广场上的自焚事件为证据来诬陷法轮功。然而,我们得到一份自焚事件的录像分析却表明,整个事件是由政府一手导演的。我们现有该录像的拷贝,有兴趣者可来领取。”2003年1月23日(“自焚”伪案两周年之际),一些大陆法轮功学员在某些居民住宅区利用有线电视,成功播放了“天安门自焚案真相”,在老百姓中引起很大轰动。
2003年1月22日发生了另一个独立案件――澳大利亚公民 Nancy Chan 在成都被中国公安拘捕。她现在也被关在某个拘留所。
Charles Li在美国的朋友接受记者采访时说,Charles Li被无理拘捕,是江泽民在报复海外的法轮功学员。
Jan Becker是一位澳洲公民,前奥林匹克游泳运动员。他说:“目前法轮功学员遍及世界上60多个国家,……看上去如果他们选择到中国旅行的话,无论来自哪个国家,都没有安全保障。”
Jan Becker 以前曾表达过他的关注:“What is a person to do if they practice Falun Gong, and they need to travel to China to do business or attend a conference or are competing in the 2008 Olympics?(如果人们炼法轮功,又需要到中国去做生意或者参加会议,或者参加2008年奥林匹克竞赛,会发生什么呢?)”
海外法轮功学员张在开展紧急营救Charles Li和Nacy Chan活动,抗议江泽民当局对法轮功的迫害行径。
扬州公安局总机:86-025-3526-888
政保处专案组:86-025-3526-888转3526-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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