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法轮功学员邢家秋、张秀英夫妇二零二五年六月九日被绑架,关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构陷。目前警察已经把捏造的构陷邢家秋夫妇的所谓“案件”送到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
邢家秋,49周岁;妻子张秀英,47周岁,是葫芦岛市连山区刚屯镇张家沟村邢屯农民。邢家秋、张秀英夫妇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修心向善,一家人生活和睦。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疯狂迫害法轮功后,邢家秋曾经两遭非法判刑合计九年半,张秀英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五年六月九日,邢家秋和张秀英在租住连山大街家中,被连山街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并以“寻衅滋事”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当时不法人员也绑架了在他家送菜的刘岩。邢家秋、张秀英及刘岩三人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关押在葫芦岛市行政拘留所。
六月二十四日,也就是解除行政拘留的当天上午九点,邢家秋、张秀英二人及刘岩被警察从拘留所劫持到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非法讯问,之后被告以《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和《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关入葫芦岛市看守所,办案单位人员还阻挡律师会见邢家秋。在经律师和家属控告前提下,连山区检察院仍维护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有连山区检察院对律师举报公安机关不让会见当事人的答复的复印件)。后刘岩的儿子实名控告连山街派出所所长毕波、副所长吴秉达等人,刘岩被非法关押三十八天时“取保候审”释放。
七月三十一日,邢家秋、张秀英夫妇被连山检察院批捕科以《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批捕;而“寻衅滋事罪”被去掉,足以证明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滥用罪名,在觉得不合适又更改罪名,严重违反立案程序。
九月二十二日,邢家秋、张秀英夫妻俩被构陷到了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叫龙胆(电话:0429-2659789、13942924343)。
事情的起因是葫芦岛市连山区委政法委(书记叫张建党) 共做了14块展板,其中诬蔑法轮功内容的有七、八个块,粘贴在连山区巴塞罗那小区的墙上,有人用黑色手喷漆给涂抹了(诬蔑法轮功内容的),警方怀疑是邢家秋所为。
目前邢家秋夫妇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看守所。家属多次向中央、省、市等有关部门实名控告连山街派出所所长毕波和副所长吴秉达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人:
葫芦岛市连山区委政法委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9号
区委书记张建党:13904295005、13904295205(幕后指挥者)
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连山街派出所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发展街东方雅苑南门
所长毕波:13470647029
教导员赵峰:15898230555
副所长吴秉达:18741918188(承办人)
民警:李祖民、(承办人)
王红波、冯国旗:13500452612、张强、李继志、戚鑫、贺福顺、杨英杰、邹俊松
内勤:董书环
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
地址:连山区滨河路嘉晟阳光城西南侧约80米,邮编:125001
局长林辉:13942999998
政委:刘乾
副局长:李伟、史宝林
张文海:13709890876
国保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大队长赵军:13942927527
教导员:申嵬
副大队长:左永鹏
民警:王建伟、邓晓旭
于忠水、张大栋
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13号,邮编:125000
孙玲,女,检察长,电话:0429-2659001、13998980543
赵大维,男,副检察长
周会生,男,副检察长,电话:13942991967(原夏宁承办人)
毕珊珊,女,副检察长
王囡,女,副检察长,电话:13224296189
崔海慧,男,办公室主任,电话:15134296696
杜扬:0429-2659020、15124267788(原朱云、刘聪、杨将威案承办人)
下面几人多次承办法轮功案件:
张孝金:0429-2659020、13050971625(很多案件张孝金和杜扬是公诉人)
龙胆:0429-2659789、13942924343(此次邢家秋夫妻案承办人)
刘晓涵:0429-2659789、18624291110
刘中新:0429-2659808、13904298088
以下的单位是曾经枉判过法轮功学员:
连山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21号,邮编:125001
院长杨书泽:18009899720、18009899720、0429-2164111
副院长康立勇:0429-2164116
政治部主任王景伍:2164119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赫牛:2164115
院部魏爱君:2164001、季爱华:2164002
马文胜:2164117
高经纬:2164118
魏艳妮:2164000
李孝刚:2164112
刑事审判庭法官:
庭长王连廷:0429-2165605、13895946621
王月秋(朱云、夏宁、刘聪案法官):2164502、白青青:2164500、祝佳:2164502
法官张亮已调到执行局:18504291709(参与迫害过等)
葫芦岛市看守所:0429-3175042
女所所长魏建启(男):15668977977、0429-3175023
副所长李密密:15942991177
副所长唐萌萌
男所所长郭凯:15242920009(2025年4月接任张俊峰,张俊峰因挪用资金被免职调查)
副所长韩菲(女):156429755555
前台:0429-3175041
男所原所长张俊峰:13898983007(2025年4月份已被撤职)
驻所律师费忠良:13998944001
驻所检察官孙丽蕾:13898903456
葫芦岛市中级法院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甲,邮编:125000
现任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武继军
相关责任人:
刑一庭
庭长张鹏程:18342371777、0429-8580260
刘晓棠(夏宁案承办人):0429-8580266
法官朱丹:18009899756、0429-8580261(杨将威案承办人)
宁海涛:0429-8580265(刘玉波案承办人)
刘丹红:13358809110、0429-8580275
法官助理申械希:0429-8580277
书记员勾希鹏:0429-8580756
黄作强:0429-8580262
杨硕:0429-8580263
刑一庭法官张鹏程、朱丹、刘丹红、宁海涛等人曾枉判过法轮功学员李志芬、刘全旺、崔兵、李桂华、刘玉波等人。
刑三庭(几年前以下三人也曾枉判过法轮功学员)
尹淼:8580290
韩玲:8580299
薛春来:8580286
以下的人员是2025年10月9日枉判刘聪的责任人:
审判长王亨
审判员朱丹:18009899756、0429-8580261
审判员刘晓棠:0429-8580266
法官助理申械希:0429-8580277
书记员 贾楠楠:0429-8580757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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