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法轮功学员余秀琼遭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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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成都市法轮功学员余秀琼女士因给人们讲法轮大法真相,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九日被成都市新都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整个过程她家属没有得到法院通知,也不知是否是开庭审理。望知情者予以补充。

余秀琼(余秀群)五十多岁,家住成都市新都区。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下午四点多,她给一男青年讲法轮功真相,被其照相并恶意举报。余秀琼当时走脱。第二天,余秀琼被闯入家中的泰兴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警察抄走余秀琼的大法书籍若干本、几千块钱真相币和真相资料。

第三天,泰兴派出所警察将余秀琼劫持到郫县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十五天。十五天后,警察又将她非法逮捕。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获知,余秀琼被构陷到了新都区检察院。二零二五年七月获知,余秀琼被构陷到法院。近日获知,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九日,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对余秀琼非法判刑三年。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判刑。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理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

新都区法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北路289号,邮编:610500
电话:028-83972645、028-83972019
院长:郭伟

新都区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北路181号,邮编:610500
电话:028-83973395、028-83013971、028-83970155、028-83970163
公诉科:028-83970161
检察长江晶(女):13908229621(2023年2月任)
副检察长叶卿(男):18981906786
副检察长乔萍(女)
副检察长付琳(女):028-83977313(分管第一、二检察部)
第一检察部:028-83979033、028-83976598
副科长魏婷:15680821768
检察官李毅:13688029205
检察官邓强:18081032836
第二检察部:028-83977313、028-83970153
(负责刑事案件的逮捕、起诉、公诉、抗诉)
负责人王文露:18010693969
负责人宋毅:13980464705
印梦婕:18602811168
曾辉
第三检察部:028-83992546
负责人邓灿:13551321097
检察官王云春:13518131896
第四检察部:028-83972368
负责人薛彤:18981906630
负责人沈向荣:13881925258
检察官谢文俐:18981906626
办案人员李海(男):028-83992546、028-62362615

桂湖派出所(原城东派出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大道华桂路段99号,邮编:610500
电话:028-83955110
王东:13550316586、黄云木:18908220825、枪依龙布:15828508668、黄德明:13688361976、任丹:13981967357、古静俊:13981759560、代文峰:13980828258、李田高:13350054172、李修彬:15928156567、段莹:13880756497、张小培:15328093926、周辉:13882106998、陈冲:13402851493、陈正彬:13980449677、袁涛:18908220851、廖宇:13699473723、叶建华:1340848496、陈波:13568912666、杨燕:13881939053、陈晓波:13518131181、陈频:13982083616、杨晓亮:13880144355、廖永洪:13980678341、许炜:13628010313、钟文:13880787356、吴昆:13568885188、李明星:15882289642

新都区政法委
书记黄朔
书记刘刚毅:13808227813、028-83038202
副书记孙辉(公安局长):13908014366
副书记张杰(2014年左右任过610主任)
常务副书记曾德雷:13689015606
副书记巫扬:13730675511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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