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云南大学图书馆退休副研究馆员、68岁的法轮功学员马玲曾经遭牢狱迫害十余年,二零二四年六月再次被绑架构陷,被枉判三年。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数症缠身、不适合关押的马玲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第二天,家属被告知,马玲被体检后,有十一种重症,并且失血性贫血在加重,医院已发重病通知。
目前,马玲被送至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家属要求立即监外执行,结果遭狱方人员推诿。
女二监明知马玲有重症 仍强制关押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马玲被从昆明市看守所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下简称女二监),所谓强制收监执行。在女二监,马玲又一次被全面体检。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当日,监狱人员联系马玲的家属,告知家属:马玲之前的所有的体检报告(包括二零二五年十月的)及入监体检显示,她有十余种疾病,至少:(1)盆腔恶性肿瘤;(2)卵巢囊肿;(3)中度失血性贫血;(4)高血压;(5)阴道不规则流血;(6)脂肪肝;(7)慢性胆囊炎并胆囊结石;(8)左肾结石;(9)脑萎缩;(10)主动脉钙化;(11)双肾总动脉混合型斑块。
监狱人员同时还说,因马玲年纪大,体检出的病情多,可能肿瘤会继续长大、恶化,对周围神经组织造成伤害,也会转移到远处的脏系;同时阴道流血不止,会出现感染,导致休克,脏区功能衰竭会死亡。这是马玲刚到女二监体检后,就发现有这么多问题。监狱人员还说,要将她送到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
第二天(十二月二十六日),女二监再次通知家属:马玲病情恶化,由“中度失血性贫血”迅速加重为“重度失血性贫血”,医院已下达病重通知,并决定次日将其送往上级医院。
十二月二十七日,马玲被送至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当天检查显示病情进一步恶化,医院再次下达病重通知。监狱人员称,由于医院条件有限,情况十分不乐观,因此第一时间告知家属。
家属要求立即办理监外执行,但狱方以“有程序”为由推诿。当家属追问“程序是什么”时,狱方却无法回答。
马玲被关押迫害致重症 遭非法判刑三年
马玲女士,一九五七年十月出生,云南大学图书馆退休副研究馆员。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下午,她与女儿张稷在家中被警察非法抄家、绑架至西山区公安分局。次日,二人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之名非法刑拘,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当天,昆明市约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同时绑架。
七月十二日,西山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对张稷不批准逮捕,张稷当晚回家,而马玲等九名法轮功学员却被非法逮捕,并一直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被关押迫害五个月后,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份开始,马玲的下身就出现流血及其它不明异物症状。马玲分别在云南新新华医院、延安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做过全身多处体检,均有体检报告。体检报告显示,她患有多种疾病,腹腔内有一个直径五厘米的肿瘤。
之后,西山区检察院两次以证据不足,将包括马玲在内的九名法轮功学员的构陷案退回公安侦查。但是,二零二五年一月十日,西山区公安分局棕树营派出所警察再次将构陷案件移送西山区检察院。二月八日,西山区检察院邹程云将马玲等九位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至西山区法院。
三月二十六日,西山区法院法官杨辉,对马玲等九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当日,只有六位家属旁听,其余家属有的并未接到开庭通知,有的则被拦在法院门口不让进。开庭从上午十点多一直持续到下午三点多钟,没有出示一份证据,没有一个证人到场,也没有指出马玲等九位法轮功学员利用了哪一个邪教组织,破坏了哪一部法律的实施。法轮功学员们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法院未当庭宣判。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日,为确定肿瘤性质,马玲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做了腹腔肿瘤穿刺手术。四月十七日,结果显示肿瘤为恶性。
尽管如此,二零二五年五月一日,西山区法院仍对马玲等九位法轮功学员做出了有罪判决,其中,马玲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同日,由于马玲身患恶性肿瘤,西山区法院对马玲作出“有罪判决”的同时,也作出“取保”的决定,马玲从昆明市看守所回家。同时,马玲和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一起对一审非法判决向昆明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马玲等法轮功学员上诉后,二零二五年九月四日上午十点,昆明市中级法院法官杨帆在西山区法院第十九法庭对上诉的马玲等五位法轮功学员开庭。五位法轮功学员均拒绝“援助律师”(有罪)辩护,因此当庭没有律师出庭。五人坚持自我辩护,阐述修炼受益、讲真相合法、中共迫害违法等事实,要求改判无罪并立即释放。法官未回应正当要求。
二审开庭从十点半至十二点半左右结束,庭审中,法官杨帆没有打断法轮功学员的辩护,但是面对法轮功学员要求的改判无罪并立即释放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第二天(九月五日),中院维持原判。
十月九日,四名被关押的学员被劫持至女二监,马玲面临被强制收监。
十月间,棕树营派出所警察称西山区法院要执行所谓“收监”,要对马玲再做一次体检。马玲又分别在新新华医院和延安医院做了体检。该体检结果送达了西山区法院杨辉。尽管体检明确显示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杨辉仍违法决定强制收监。
十二月二十三日,警方通知马玲将被“逮捕”并强制收监。当天她再次体检,结果仍被送至法院。随后她被劫持至昆明市看守所。
仅两天后(十二月二十五日),马玲被从昆明市看守所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如前所述,入监三天内,马玲病情急剧恶化,被确诊至少十一种重症,失血性贫血迅速加重。尽管医院已多次下达病重通知,狱方仍拒绝办理监外执行,置其生命于不顾。
马玲曾遭冤狱十余年并被剥夺养老金
1、户外炼功 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七日清晨,马玲独自一人在昆明市金星花园炼功,被小坝治安联防大队的警察绑架。马玲被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冠以“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非法抄了家,并被送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刑事拘留十五天。
2、合法上访 被非法拘留三十天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五日晚上,马玲和女儿张稷到云南省政府信访处上访,当说明来意后,工作人员的表情很紧张,把母女俩带到一间会议室,拿来一份写有“人民来信来访”的信签纸让把反映的情况写在上面。马玲在这张纸上认真填上了:“我是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转法轮》这本书我读了两百多遍,我的修炼实践证明: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法轮功这块地方是人类唯一的一块净土。”
刚填写完,这位工作人员就叫来两名警察把母女俩带到华山西路派出所。审讯做笔录后,当天下午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国保大队就非法抄了马玲的家。几天后,马玲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国保大队送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刑事拘留三十天。放回家,马玲又被昆明市公安局宣布 “监视居住”,具体由云南大学公安处负责执行。
3、坐在进京上访的车上 被非法劳教两年半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下午,马玲和女儿张稷准备到北京向国办、中办反映修炼法轮功的情况。当乘坐的公共汽车行经到云南曲靖时,被上来的几名便衣劫持带回昆明。马玲被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刑事拘留四十九天后,昆明市公安局警察将马玲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半。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八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又将马玲转移到昆明市强制戒毒所。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一日,马玲被释放。
4、再被劳教三年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时许,马玲正在图书馆上班,云大公安处来了两个人,说叫她到公安处去一下。到了大门口,一辆微型车里出来两男一女将马玲带上车,拉到公安处的一间小房子里。五华国保练学腾等人非法审讯,折腾了四、五个小时后,就强行把马玲拖进微型车,送到五华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上午,五华国保大队的郑宏滨把马玲从五华看守所带出来,当时还有云大公安处副处长余辉、图书馆副馆长王益广和一位工作人员在场,叫她坐进一辆微型车里,拉到昆明市强制戒毒所。郑宏斌拿出对马玲非法劳教的通知书叫她签字。马玲被非法劳教三年。
这次被非法劳教的理由是马玲于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七日写了《致最高人民检察院及云南省检察院领导的一封公开信》,针对一则新闻报道咨询最高检察院,自己四次被迫害“是否属于你们这次专项活动中重点查办的案件?希望给予答复”。结果,马玲合法的请求被拒绝,同时被非法劳教三年。
5、在朋友家聚会 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九日下午六点多钟,马玲和女儿张稷在昆明市石林县北大村“莲绣坊”框艺厂一朋友家吃晚饭,被突然闯进来的一伙来路不明的便衣非法抓捕。随后母女俩被关押在昆明市虹山派出所。
第二天,五华国保大队的便衣,其中有国保副队长马迎辉、虹山派出所刑侦中队长汪志荣及两名女警带张稷到家中抄家,之后母女俩被关押进昆明市看守所。家属为母女请了律师,但五华国保大队和昆明市看守所却阻挠律师会见。
五华区检察院和法院在明知她们已经委托辩护律师的情况下,仍然在二零一四年十月十日指定了两名援助律师,对母女俩非法开庭,因母女俩当场拒绝了法院指定的律师为其辩护,法官随即休庭。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五华区法院再次开庭,在法庭上,辩护律师为母女二人做了无罪辩护,母女俩也表示自己的行为合法,并没有犯罪,应无罪释放。五华区法院却不顾事实,对马玲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张稷三年半,母女俩不服一审判决,继续上诉,昆明市中级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定。
6、在云南女二监被迫害被停发养老金至今
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马玲与女儿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从刚一入监,就被以严管的形式剥夺了一切服刑人员享有的正常的权利,包括最基本的生存权利以及申诉的权利。
《监狱法》规定:申诉是指服刑人员依照法律规定,对自己的判决不服时,有权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要求重新审理。然而云南省女二监却暗箱操作,为了达到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转化”目的,逼迫母女俩认罪,剥夺母女俩的申诉权。一进监狱,监狱就对马玲和张稷严管,体罚——强制坐在一个塑料板凳上,每天十三个小时;并且安排两个专门服刑人员二十四小时监视一举一动,上厕所、干什么都跟着;不允许和任何人说话,这两个监视的服刑人员随意对她们羞辱、谩骂。被严管的法轮功学员除了要承受每天十三个小时坐小凳痛苦之外,还要忍受这种谩骂与羞辱;每天洗漱不能去洗漱间,只能在监房自己的盆里洗漱,吃饭也不能去餐厅,只能在自己监房里吃,饭是由监视的两个服刑人员打进来,打多打少必须吃完;大小便只能在指定的时间去,而且时间非常短。
张稷当时只有三十岁,自小修炼法轮功,身体健康,从没去过医院,但是才送到女二监短短几天,就被搞出一身病。
马玲,在监狱坚持申诉,从入监的那一天,到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刑满释放,两年十一个月的时间她被强制坐小板凳,导致双腿浮肿,血压高到二百,可女二监依然没有停止强迫她坐小板凳的邪恶行为。
马玲入监时58岁,修炼法轮功已二十多年,身体健康,没有任何毛病,但是在监狱却被强迫服用所谓降压药近三年时间,但吃这个药从未使血压下降过。
不仅如此,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审判决下达后,马玲还在向市中院上诉,判决尚未生效时,马玲的养老金就被云南省社保局无故扣发。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马玲出狱后,单位云南大学每月只给马玲二千零二元的生活补助。马玲向多个部门反映、投诉,均无果。二零一九年,马玲向五华区法院起诉云南省社保局,几经辗转,案件转到官渡区法院,官渡区法院非法驳回起诉。之后马玲又上诉、申诉,仍维持一审的错误裁定。养老金问题至今仍未解决。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日,张稷刑满,从走出监狱大门的那一刻起,以马村派出所民警普劲松为主的多个部门人员对她的各种骚扰迫害就开始了。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马玲刑满出狱也是如此,严重干扰了两人的正常生活。
如今,马玲女士又被强制送到云南省女二监,第三天送到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就被下了病重通知。希望海内外各界人士予以关注,营救马玲女士尽快出狱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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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济师倪学斌
督查专员、云南金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张新成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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