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四平市67岁窦丽娜被非法枉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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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吉林省四平市67岁的法轮功学员窦丽娜女士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被四平市铁东区警察绑架。她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被劫持到四平市看守所,并于二零二五年五月七日被构陷到四平市铁东区检察院。据悉,大约一个月前,窦丽娜已被非法判处三年徒刑,并被勒索罚金一万元。

窦丽娜是四平市铁东区的法轮功学员。修炼大法前,她身患多种疾病,还出现附体状况,精神恍惚、行为失常,身体极度虚弱。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她的身体迅速恢复健康,精神状态也焕然一新。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窦丽娜从当地一名法轮功学员家中离开时,被铁东区一伙警察拦截绑架。随后,警察闯入她家中抄家,抢走笔记本电脑、真相资料、护身符等私人财物。之后,他们将窦丽娜非法关押在拘留所,并告知家属“十五天后来接人”。

然而,二零二五年五月七日家属前往接人时,却被告知窦丽娜已被转押至四平市看守所,案件也被移交至铁东区检察院构陷起诉。

据悉,大约一个月前,窦丽娜已被非法枉判三年,并被勒索罚金一万元。具体情况仍在进一步核实中。

在此之前,窦丽娜与丈夫张克江因坚持信仰法轮大法,曾多次遭受中共当局的非法劳教与判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开始后,窦丽娜曾进京为法轮功鸣冤,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七年七月中旬,夫妻二人再次被四平市铁东区警察绑架,关押在四平市看守所遭受迫害。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二日,四平市铁西区法院分别对张克江、窦丽娜非法判刑八年和三年。张克江被劫入吉林监狱关押迫害;窦丽娜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监狱,在狱中遭受酷刑折磨。

根据明慧网曝光的迫害案例所做的不完全统计,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吉林省九个地区的法轮功学员仍持续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共计369人次。其中包括:被迫害致死或含冤离世8人;非法判刑67人;绑架101人;骚扰109人次;非法抄家63人;强制洗脑3人;流离失所2人;失踪2人;经济迫害14人,涉案金额达129,000元。在所有受迫害者中,有101名为60岁以上的老年法轮功学员,其中:90岁以上2人,80~89岁20人,70~79岁59人,60~69岁20人。

由于中共长期封锁迫害真相,能够曝光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然而,密室之中亦难逃天理昭彰。人在做,天在看,清算之时,任何人都无法逃避。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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