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富裕县五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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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近日获悉,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五位女性法轮功学员被富裕县法院非法判刑。

汤兴英(汤英):两年两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
景桂香:一年零十一个月,勒索罚金四千元。
郭云香:一年零九个月,勒索罚金四千元。
蒋俊华:一年零七个月,勒索罚金四千元。
刘桂苹:一年,勒索罚金两千元。

目前,五位法轮功学员均已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大规模绑架:21人被抓,五人被重判

这五位学员均是在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日被警察绑架的。当天,富裕县警察共绑架了 21 名法轮功学员。

据悉,此次大规模抓捕是富裕县政法委、国保大队长期策划的行动。警察事先通过:手机监听、跟踪偷拍、调取监控摄像头、排查日常行踪等手段进行监控,并提前抽调警力,于七月二十日凌晨统一行动,按名单蹲坑守候、闯入民宅实施绑架和抄家。

更恶劣的是,警察不仅抓走法轮功学员,连在场的家属、亲友也一律绑架。据公安内部人员透露,当天共抓走21人,其中范静涛、王艳玲等学员被非法拘留。

近日确认,汤兴英、景桂香、郭云香、蒋俊华、刘桂苹五位法轮功学员已被非法判刑并送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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