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沉迷赌博到行善积德:辽宁高作奎为何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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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高作奎因为善意向周边百姓赠送“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资料,被葫芦岛市连山区公检法枉判三年半,后又被葫芦岛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目前,高作奎的家人已代他向中级法院提交申诉状,再次申明高作奎无罪。

修炼大法后脱胎换骨 从沉迷赌博到行善积德

高作奎,现年63岁,家住葫芦岛市钢屯镇。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他的身心发生了彻底改变。

修炼前,他沉迷打麻将、玩扑克,家里靠卖豆腐维持生计,他却输得比挣得多,还常借钱赌博,导致家中一贫如洗。他身体状况也很差,心脏、胃长期不适,整日昏沉,家务不做,十余年生活浑浑噩噩。

修炼法轮功后,他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彻底戒掉赌博和牌瘾。谁家有困难,他主动帮忙;在单位里,别人不愿干的活他抢着干。二零一三年卖豆腐时,一位生活困难的单身租户多次向他借钱,共九百多元无力偿还。他对家人说:“就当咱家做善事积德。”

从昔日的迷失沉沦,到修炼后的善良正直、勤恳踏实,他赢得了周围人的尊敬,也让家庭重新和睦。他深知这一切来自大法,因此希望更多人受益,便到农村发放真相资料,让更多人了解事实。

善意传真相遭恶意举报 三年半后被跨区绑架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七日晚,高作奎在寺儿堡镇向当地百姓赠送大法真相资料,被一名村民恶意举报至寺儿堡镇派出所。因当时疫情原因,他被放回家。

之后,因他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警方竟以此为由将其诬陷为“网逃”。三年半后,即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警察在他工作单位将其绑架。

连山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一审枉判三年半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高作奎被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参与批捕的是检察官龙胆及助理刘晓涵。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连山区法院对高作奎枉判三年半,并勒索罚金一万元。判决书编号为(2026)辽1402刑初18号。参与一审非法判决的人员包括:审判长张关中,陪审员:李寒茉、高金星,法官助理孙瑶,书记员周楚祺。

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家属已提交申诉状

家属代高作奎向葫芦岛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零二六年六月十日,中院作出(2026)辽14刑终68号裁定,枉法维持原判。参与二审的人员包括:审判长:王亨,审判员:姬天奇、刘晓棠,法官助理:杨硕,书记员:刘诗慧。

六月十六日,家属再次向中级法院提交申诉状,指出对高作奎的判刑完全不公,高作奎无罪,是一审、二审法官枉法执法所致。

高作奎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屡遭中共迫害的事实,请见《辽宁葫芦岛市高作奎已被陷害到连山区法院》《辽宁葫芦岛连山区法院对六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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