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陈莹被检察院送到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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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左右,河北秦皇岛市山海关检察院通知秦皇岛海港区法轮功学员陈莹去检察院,她到后就被绑架到秦皇岛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七日下午,秦皇岛市海港区国保大队调动北环路派出所等约二十名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陈莹的家中。当时陈莹、庞舒月(庞淑月)等法轮功学员正在学法轮功的著作,她们被警察强行绑架,警察抄走她的法轮功书籍。

陈莹、庞舒月先是被送到北环路派出所,后又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多月。之后,她们被强行施以“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后放回家。一年时间里,北环路派出所要求陈莹通过手机定期报到。主要负责此事的是北环路派出所副所长杨兵。

然而,“取保候审”并非结束,而是北环路派出所进一步司法陷害的起点。此后,所谓办案人员持续以各种方式编织、捏造所谓“证据”,试图推动对陈莹的起诉。

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陈莹被告知,她的案卷已被移送至山海关检察院。六月十六日,副所长杨兵带陈莹前往山海关检察院,检察官丁亮(男)、杨思(女)对她进行了简单的询问笔录。

二零二六年七月下旬,北环路派出所警察打电话给陈莹的丈夫,声称要了解陈莹二零二五年四月被绑架时租住房屋的房东情况。陈莹的丈夫到派出所后才发现,所谓“房东的事情”只是诱骗借口。警察真正的目的,是询问他是否知道陈莹拥有许多法轮功书籍,并要求他在笔录上签字。这显然是北环路派出所在欺骗基础上搜集“假证”,试图进一步陷害陈莹。

八月十三日,北环路派出所副所长杨兵带着警察和街道办事处人员,暴力破门,闯进法轮功学员庞淑月家中,将她带走,非法关押在秦皇岛看守所。

九月二十五日左右,山海关检察院让陈莹去检察院,她到后就被绑架到秦皇岛看守所非法关押。

根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二零二五年又获知,河北省遭中共各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至少1266人次。其中,被迫害致死或含冤离世17人;被非法判刑38人;被非法庭审44人次;被司法陷害36人次;遭绑架274人次,其中被非法抄家至少113人次。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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