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法轮功学员周艳华已被枉判三年半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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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近期得知,吉林省珲春市法轮功学员周艳华于二零二五年下半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随后被关押在吉林省女子监狱,至今仍身陷冤狱。

据了解,二零二四年八月七日,周艳华在乘坐高铁时遭有关人员非法翻查随身物品。随后,她的住所及店铺先后遭到非法搜查。此后,周艳华被劫持至延吉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图们市国保大队警察参与了此次绑架行动。

自周艳华被绑架后,外界长期无法获知其具体情况。直到近期才得知,二零二五年下半年,周艳华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并被送往吉林省女子监狱关押。至于案件的具体审理过程、开庭及宣判时间等情况,目前仍无从得知。

周艳华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多年来屡遭中共当局迫害。

二零零一年,周艳华被非法劳教一年。在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劳教所期间,由于坚持信仰法轮大法,拒绝放弃修炼,也拒绝撰写所谓“思想汇报”,始终不配合强制“转化”,遭到狱警长期迫害。狱警曾多次使用电棍对其电击,致其多次被电昏。据悉,周艳华在遭受持续折磨后,身体出现淋巴癌症状,但迫害仍未停止。

二零零三年,周艳华再次被非法劳教两年。在珲春市派出所关押期间,她曾遭受殴打和刑具折磨。二零零八年,为了给当地民众讲清法轮功真相,周艳华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跟踪绑架,她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十七年来,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持续不断,众多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信仰而遭受非法抓捕、关押和判刑,一些家庭因此承受严重伤害。

周艳华此次遭吉林省公、检、法系统构陷和迫害已持续两年多,目前仍被关押在吉林省女子监狱。然而,关于其遭诬陷、起诉和判刑的具体经过,外界至今所知甚少,她在狱中的身体状况及生活境况也仍不明朗,令人关注。


相关信息:

珲春市政法委副书记610主任李波:13180918999、0433-7559349、0433-7507576
610副主任李忠:13904471699
珲春国保办公室电话:0433-7556333
图们国保大队
延吉市看守所
吉林省女子监狱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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