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学员致函美国驻丹麦大使呼吁营救李祥春(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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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亲爱的大使先生,

我们是丹麦的居民,也是法轮功学员。我们有意请求阁下协助一项简单但又很紧急的事情。

一名来自北加州美诺公园(Menlo Park, Northern California)的美国公民查尔斯.李博士(中文名为李祥春)于2003年1月22日在中国遭到非法逮捕。他因出差飞返中国并打算在中国新年期间探视年长父母,但却在广州机场即被中国警察带走,而逮捕他的唯一理由是查尔斯.李修炼法轮功。现在他们正在编造一些指控,意图将他送入中国监狱关押十五年。

法轮功是古老的中国精神修炼法门,提供以真、善、忍法理为基础的道德指引,教导人们以更高的道德标准为生活依归,并且净化身心,因此法轮功对国家及社会而言都是更为有利的。

然而,1999年7月中国共产党政权(江XX集团)展开一项全国性活动,丑化及镇压海内外法轮功。经证实的报导揭露572名以上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10万名以上被非法送进劳教所、500名以上被判刑最高达18年,无以数计的人们已被非法逮捕及拘留,而且这场迫害的范围已超越中国国界。共产党政权(江XX集团)已无所不用其极地在其他国家运用各种手段使尽诋毁中伤法轮功之能事,逮捕李先生正是说明这场迫害已扩大到海外包括美国的另一个实证。

2002年7月24日美国国会通过有关法轮功遭受迫害的188号共同决议,要求中国政权终止迫害中国与美国法轮功学员。该决议文指出:“美国政府应运用各种适当的官方与非官方的论坛,以促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一)释放所有遭到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以及终止对他们以及其他良心犯施以酷刑手段与其他残酷、非人道及低劣的待遇;
(二)遵行公民与政治权国际公约以及人权宇宙宣言等,以利法轮功学员追求他们个人的信仰。”

查尔斯系因公务出差及为了探视年迈双亲而返回中国,不应遭到逮捕。我们甚为关注查尔斯的安危,不希望看到悲剧性的发展扩及到无辜的西方公民。我们紧急恭请阁下联络美国相关的政府部门、中国驻美国大使馆以及中国政府等,立即释放李先生,我们希望美国政府会采取立即行动保护公民,以使其免于遭受到其他国外政府对他施加的伤害。

丹麦法轮大法学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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