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轮功之友致函美驻京的各法律公司呼吁释放查尔斯.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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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亲爱的先生:

我们向您呼吁请求帮助要求释放美国公民查尔斯.李。2003年1月23日他在广州机场被捕。

李先生被中国政府指控违反了中国的法律,但却不给李先生任何辩护权力和机会,也没有向世界讲清他究竟犯了什么“罪”。

李先生强烈否定中国政府对他的指控。他相信他的被捕的真正原因是因为他是法轮功炼习者。

作为一个外国公民,他一定要受到他本国政府的保护。很清楚,政府对查尔斯.李的指控是要对中国法轮功炼习者进行进一步的迫害。

我们强烈呼吁给查尔斯.李辩护权,要求合法的法律程序以保护他不受迫害,强烈要求将他立即释放。

谢谢。


欧洲法轮功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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