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男,33岁,吉林省蛟河市松江镇小车司机。李强96年得法,原是蛟河市法院民事法庭司机,他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调离原工作岗位。99年10月、2000年2月两次进京证实大法,遭警察绑架,被非法判劳教二年。
因李强拒绝放弃信仰,在劳教所里受尽了非人的折磨,电棍、狠牙棒,恶警对他使尽了招。李强被打得体无完肤,休克过去,后出现腹部积水等各种病状。劳教所被迫于2001年4月同意保外就医。李强回到家里身体逐渐恢复。李强马上走上工作岗位,他工作认真踏实、肯干,领导称赞他说:“还是大法弟子好,这样的人太少了。”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实着大法。
2002年3月他和功友们一起去证实大法,挂横幅,再次被抓。因李强揭露迫害真相做得好,不法警察很惧怕,抓他的当天,刑警队去了30多人,先是抄家,抓到他后又是一阵毒打。当时李强被打得昏迷,但仍不向恶人低头,这样又一次被非法劳教。在蛟河看守所,不法警察向李强兄长勒索人民币数千元,说能“从轻处理”,结果还是劳教3年。送去九台的当天,李强不服,不上车,不签字,恶警们强行按他的手,逼其签字。
在劳教所里,李强看到以前在一起被关押的功友,他继续带头证实大法,拒不接受洗脑,继续受到酷刑折磨。李强绝食抗议44天,家人接见时,是别人背出来的。恶警不但不放人,还继续迫害他,致使李强出现肠梗阻等病状,现已生命垂危。在这种情况下,警察仍不肯放他出狱。在这种没有人权的国度里,在大法弟子深受迫害的今天,我们吉林大法弟子特向“国际人权组织”及“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呼吁援救李强,为善良的人们讨回公道。
转载自明慧网 200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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