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师父,非常感谢您将大法赐给我、深深触动我的心灵深处,并且赐给我做为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机会。
得法之前大多数时间在追求满足自己私欲的事物,为了度一个好假或是为了更好的消遣而工作。1998年10月我辞去工作,到南非度假及学习西班牙语,我想在我开始一项新的慈善工作之前休息六个月。
但命运中已有一项惊奇等着我。二个月后,我突然离开那个非常喜爱的地方,旅行到地球的另一端泰国,去参加数星期的瑜珈课程。在那里我第一次接触到气功。几个星期后我回家看到报纸上的一段有关气功的小文章,免费学习,称为「法轮功」。这真是有趣,数周前我还花了不少钱参加气功课程,现在回到家却看到可以免费学习的气功。
我到书店订购一本「法轮功」,数天后我得到了这本书。我开始阅读并自己炼习。第一套至第三套功法很容易依照书上的图示说明学会,但第四套及第五套功法则有困难。幸运的是书的最后一页有联络电话。我拨了电话并在当周就到苏黎世参加集体炼功。
由于没有上班,我有足够的时间在早上及下午炼功。后来我买了「转法轮」,读完第一遍后,我想我已知道内容,仍旧按老习惯到咖啡馆看报及聊天。
学了更多遍的「转法轮」后我才了解到其洪大。我更为关注中国的迫害并开始参与讲真相的活动。首先是小型的地区性的活动,然后是较大型的活动,以至国际性活动,如罗马、布鲁塞尔、哥本哈根等地的活动,直到我和其他三名瑞士学员去年三月踏上香港。
事情都来得很快,很多事情我们从未有机会做充分或仔细的准备,例如香港的绝食请愿。由于我工作及居住的地点和其他人距离约二百公里,所以我们没有机会在出发前往香港之前会面。长春插播事件后,江一伙下令“杀无赦”。我们要去做的某些事极为重要,其可能会吸引国际的注意,并且将真相告诉全球。由于我们被无理拒绝入境中国大陆,为了表达正义,我们决定在香港进行绝食请愿。
同样地,抵达香港后的每一件事也来得很快。我们到中联办的前面,并随身带着非常重要的东西,那是一面横幅,上面写着「江XX终止虐杀!」这是香港学员熬夜制作的,这正是我们请愿所要表达的心声。来自国际媒体的某些新闻记者已准备妥当,要把这个信息传至全世界。
当我和记者交谈时,我注意到一些当地学员站在我们背后发正念。这令我十分感动,这又再一次展现大法弟子全心全意自发地分担每一件工作。首先是,我们睡觉时,他们在熬夜制作横幅,现在则是以这种直接的方式支持我们,更多的学员自发地来帮忙。
后来我告诉这些学员:“当我们第一次碰面时,我们在中联办前闭目坐着。我们之间从未见来得及见面打招呼。我们不知道这次的绝食请愿结果会怎样,你们也不知道,你们之所以加入我们,是因为对大法的信心。”
在香港的时间促使我更深入的学法,但有时我会感到我比别人差一节。如果有人停留在香港数星期,每天发正念及及参与其他正法活动,那么等到要回家时会感觉像是度假。我们所有人都感到我们房子所在地与邪恶阴霾长期驻点地区之间的差异,这丑陋的邪恶烂鬼将其触角延伸到香港。在香港的那段时间,我们似乎体验到了一点中国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
香港案变成全球性案例。我们将信息传给各个国家的学员,我们尽可能将信息发到全世界。
在长长的法院诉讼程序期间,我们尽可能经常学法。此外,我们有许多事要去完成,如翻译、新闻发布、交流,并且我们也要掌握诉讼过程。所有的这些事有时是非常多的,我因此学法少了,直到我感到很糟糕--我的身体给我制造问题、看起来没有精神、而且我感到非常疲倦。一天晚上我终于决定再次和其他同修一起学法,即使我当时我的头很痛。
法庭上,从未有这么多人听审。每天出席我们审判案的人多数是法轮功学员,他们到那里发正念。早上在审判开始之前,我们坐在中联办后方的对街发正念消灭邪恶。中联办、逮捕我们的警察局都在附近,警察局后方是进行审判的西区裁判法院。香港学员每天都在那里,他们不知疲倦地且很坚定,做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的。
我们十六人和其他香港学员有很多的交流。由于我们的认识提高了,周围的形势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七月初邪恶之首访问香港时,法庭休庭。我们在香港是不会有空闲时间的。那里总是有修炼中的新起点。我们立即投入另一项正法活动,同时也遇到来自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台湾、欧洲及美国的学员。我们与他们交流了审判进展和对此事的认识。大家达到共识:这个审判案不是孤立的,对全球学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这些学员回到他们的国家后,与当地学员交流了此事。更多的学员开始参与并给我们支持。不久我们看到许多活动报导文章,透过这些文章全球民众得以知道这项正在进行的审判,关注的增加使我们也可以感受到变化。来自不同国家的其他学员来到香港并提供直接的帮助。我们当时的确很需要更多的帮助,因为我们没有时间及时地妥善处理每一件事。
大法弟子形成了一个整体,我们知道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支持。效果立刻呈现,全球的国会议员以及高层人士持续站出来并为法轮功声张正义,以铿锵有力的词汇声援法轮功,反对不公平审判以及第二十三条的立法。
香港法庭无理的判决后,我们拒绝付罚款,非常坚定。警察要求某些学员去警察局留下指纹,我们是一起去警察局的,不是去留下指纹,而是向他们更深入的讲清真相。我第一次直接见证了大法的威力。警察倾听我们告诉他们的真相后,没有要求我们留下指纹。
我们虽然人离开了香港,但我们的心仍和那里的大法弟子在一起。
我们离开香港后,第二十三条成为受人注目的议题,我们立即投入向人们讲真相的工作。香港不仅是进入中国的门户,也是中国的出口。邪恶之首有意透过这道门向外延伸迫害,但如果我们能形成一个坚如磐石的整体,邪恶意图就能被否定掉。
我们应共同终止邪恶第二十三条。
让我们以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智慧来做这件事。
让我们持续以一个整体突破邪恶势力的安排,救度众生。
让我们透过我们的正念正行展现大法的威力。
谢谢。
(2003年欧洲法会心得交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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