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4月我妈妈幸得法轮大法,万万没有想到法轮功对她这样一个病魔缠身的人竟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法轮功真是神奇,炼功几个月后各种疾病都好了,重新成为一个健康的人,我的家庭又恢复了往日的快乐,是法轮大法救了我一家。从此我们全家走上了修炼的路。
可是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们平静幸福的生活被打破,父母单位不断的要求他们表态放弃修炼法轮功,有时还一拨一拨人的来家中骚扰。区政保科还时不时的打电话询问是否修炼,只要说炼就被提到公安局。我的父母都义正辞严的拒绝放弃信仰。一九九九年七月底八月初,我的父亲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受到公安局一处传讯。后来父亲和几名法轮功学员被强制洗脑四个月。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我母亲准备到北京上访,想告诉政府镇压法轮功是错误的,可是被公安一处得知,要求母亲单位派人看管。于是单位派人监视,只要母亲一出家门就寸步不离,走哪跟哪,长达两个多月。父母双方单位还不断的来人谈话要求放弃信仰,一拨人刚走一拨人又来骚扰,真是家无宁日,父母耐心地告诉他们我们家修炼法轮功受益匪浅,法轮大法好,不会放弃修炼。二零零零年一月父亲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强行调出原单位。(他们规定凡是坚持炼法轮功者不得在政府机关工作)。
二零零零年三月,我和母亲到北京上访,在去国务院信访办的路上被便衣盘问是否炼法轮功后被抓,关进驻京办事处地下室,第二天被押送回本地,被所谓“监视居住”(方式本身就是违法的)。我们在炼功时派出所所长跺门而入不许我们炼功,还出手打人。三月底我开始绝食绝水抗议非法关押,五天后出现无血压无脉搏的情况下,他们还要挟我的母亲放弃信仰写保证书和悔过书,被母亲严词拒绝,公安只好把我送入医院。我和母亲才被释放,被强迫罚款两千元。在我们回家后,学校领导派一对没有工作的夫妻俩在他们家中监视我们(他们家就在我家旁边的楼上住,我们出入大门都经过),记录我们一家人的出入时间。
二零零零年五月,父亲和其他几名法轮功学员因公开炼功,被分别监视居住和送拘留所拘留。我和母亲得知后与另一名被抓学员家属到公安分局政保科要人,被非法扣留并送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强收伙食费八百元。我的父亲监视居住期间绝食绝水抗议的情况下七天后被释放,单位扣发一个月奖金。
七月,我父亲因给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打电话,告诉其超期关押大法弟子也是违法的,放下电话约二十多分钟后,被政保科直接从单位以上次在公开炼功的所谓的妨碍法律实施罪抓送市看守所关押,然后到我家非法搜查所谓的证据,搜走了一本《转法轮》和一盘炼功磁带。在搜查期间也没告诉我们我父亲已被抓之事。后来我和母亲跑遍了以往关押法轮功学员的所有地方,都说没有送来,于是母亲质问科长人被问押在哪,他却说:无可奉告,正准备他的材料呢。母亲说:做为家属我们有权知道,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
八月父亲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三十五天后,被送劳教所强制劳教迫害两年。
在劳教所期间父亲被强制劳动(其中有超负荷体力劳动),强制洗脑,强迫写材料,禁止法轮功学员之间接触和说话。接见日时,不允许我们和父亲见面,理由是我和母亲也修炼法轮功。我和母亲在和劳教所教导员论理时,他威胁我们说他只要打一个电话,就能把我们抓起来。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市610办洗脑班,让母亲单位送母亲去强行洗脑,被母亲严词拒绝。我和母亲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抓后,送到天安门派出所,当时在派出所很多法轮功学员包括六十多岁的老太太都遭到警察殴打,我还看到在其他房间里有铁笼子,里面也关押着法轮功学员,其中还有用手铐被吊在笼子上,衣服也被撕烂,鲜血淋淋的;还有一位二十多岁的法轮功小伙子双手手指被恶警打断。我们所有的大法弟子高喊“不许打人”,恶警就拿警棍朝学员猛打,有学员戴眼镜,被恶警抓下扔到房顶。
然后我们被分批转送到各个看守所,我和母亲被送到朝阳区看守所。在看守所法轮功学员被扒光衣服搜查。有的学员在零下十几度的情况下还被扒光衣服,身体呈“大”字形捆绑在木板上,管教让刑事犯任意殴打折磨,如:烟头烫阴部、用笔顶肋下、不让上厕所、用鞋底抽打脸部、“坐飞机”、长时间蹲墙角、半夜拉出去在雪地里踢打等等。提审出去时不让穿棉衣,有的恶警甚至只让穿内衣光脚站在雪地里罚站,让非医务人员(刑事犯)强行鼻饲。种种手段折磨大法弟子,摧毁人的意志,简直惨无人道,毫无人性。
我被当地公安押回,途中因车祸头部受到强烈撞击,公安在怕担责任的情况下让亲戚领走(父亲已被劳教,母亲在北京关押,家中无人)。到亲戚家中休养期间,辖区派出所办事处二十四小时监视。后我得到大年初八上班后要抓人的消息,在初七晚上设法逃出,从此开始了已长达两年多的有家不能归、流离失所的生活。
二零零一年的大年初四,母亲被公安从北京带回送入洗脑班强制洗脑。在洗脑班母亲坚定修炼的心从来没有动摇,一个月后,被送入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所邪恶之徒残酷迫害坚定的大法弟子,恶警把大法弟子上绳后用脚踢,有的大法学员胳膊上已经被排满了绳子以后,干警还把身上的绳子往高处拉。另一学员被上警绳后,又被棍子支起来,用烟头往身上烧。上绳结束后,生产队长还给大法学员定生产任务,有许多学员被上绳后手脚还处于麻木状态,完不成生产任务,邪恶干警却说是“消极怠工”,并以上绳威胁。2002年3月份,一法轮功学员因坚持炼功被上了三天三夜的警绳。2002年5月24日,以三大队恶警无任何理由将15名大法弟子提出去,成立了一个强化班,强迫15名大法弟子在37、38度的太阳下强制军训、看诋毁大法的录像,如有任何一项做不好、不到位或者不做,就在太阳下罚站、半蹲来惩罚,甚至以上警绳威胁。2002年5月下旬,劳教所里安装了四个喇叭,几乎天天播放诋毁、诬蔑大法的录音,6、7月份一队、二队、四队众多大法弟子找到劳教所干警,要求不要再放了,恶警不听,反而更加猖狂。为抵制邪恶,有的大法弟子以不干活、不报数、绝食抗议,恶警就把大法学员拉去上绳,我的母亲也在其中,而且被恶警及保安把腿打折了,生活不能自理,被关禁闭,不让与人见面。灌食时被撬掉两颗牙,其它的牙全部松动。并加期三个月。接见日时劳教所还逼迫学员家属在攻击、诬蔑大法的纸上签名,不签不让接见,有些家属为了见到亲人不得不签名。
二零零一年,我在流离失所期间因回姥姥家而被公安抓捕堵在家中,为避开迫害我被迫从窗户跳下楼,造成两腿骨折,舅舅也跳下造成粉碎性骨折(因舅舅也修炼法轮功被迫流离失所)后送入医院治疗。
我父亲在劳教所得知我和舅舅被公安跟踪抓捕时被迫跳楼摔断两腿的消息后抗议对法轮功的迫害,被强扭到三队办公室,遭到劳教所政委指挥,一些干警参加下,用手铐从背后铐住双手,同时用四、五支高压电警棍电击头部、耳根部、颈椎部等,在电击中被击倒在地,还被用脚踩住身体电击,时间约四十分钟。造成腮和颈部被电灼伤肿胀。后加期三个月。
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观看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诽谤大法的节目并要求写观后感,父亲因揭露中央电视台谎言,题写“大法不可辱”,被三队教导员叫到队办公室,强行铐住两手,被用穿皮鞋的脚跺,用电棍打,两恶警同时电击头部、耳根部、颈椎部等,并扒开衣服电击背部、腰部和腹部,时间约半小时。
父亲劳教到期出所后,恶徒以上级精神为由强制送到洗脑班(所谓的普法学校)。当时父亲就指出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已经触犯了中国的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并提出强烈抗议(当时已在劳教所绝食绝水四天)。那些犯法者不予理睬,依然强行将父亲非法拘禁了四个多月,到二零零二年年底才释放回家。在非法拘禁中不准出房间,不准打饭,不准与其他法轮功学员接触说话。当时父亲绝食绝水十二天,他们在此情况下仍不停止违法犯罪活动,不停止迫害。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父亲开始又绝食绝水六天要求立即恢复人身自由,违法者仍不停止迫害,在此期间每个法轮功学员由单位派一人监管。
十六大前,公安为抓捕我,到处搜找,所有的亲戚家都查找过,甚至到中学时的同学家中盘查。还卑鄙的到父亲所关押的洗脑班撒谎骗取家中亲戚的情况。恶警逼迫亲戚拿钥匙打开我家房门,拿走我的照片及一些电话号码。至今我仍在外流离失所,见不到父母。
二零零三年派出所所长为完成上级指标任务,以欺骗手段让片警骗开我家家门,随后一群恶警闯入家中,搜走法轮功录音带、书等,并将父亲绑架到拘留所拘留。两天后单位的人找到亲戚询问为何没有上班时,家人才知失踪了,十天后经多方打听才知道被派出所以“两会”期间怕上访而拘留。后父亲在绝食绝水情况下才被放出,并强收500元“伙食费”。
在我父母劳教期间,他们的工资全部停发,甚至母亲的退休金也不给了,造成我家两年多没有一分钱的收入,我在外流离失所无法生活。这就是江犯叫嚣的“经济上截断”。
在三年多的迫害中,我的不修炼的亲人们也同样遭受着离别的痛苦和整日的担惊受怕,我八十多岁的姥姥在女儿女婿被劳教,儿子一家三口和外孙女在外流离失所不能去看望她的重大打击下大受刺激,变成老年痴呆。
镇压三年了我和家人从来没有团聚过。在中国千千万万原本幸福的家庭在江犯的残暴的、毫无人性的血腥镇压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而我们家的遭遇也只是沧海一束。在此我郑重的向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作证,控告江泽民在中国犯下的群体灭绝罪是惨无人道的践踏人权,践踏中国宪法,践踏国际人权公约。希望联邦法院能够伸张正义,呵护善良,早日把对中国无辜百姓犯下滔天罪行的江泽民送上法庭面对正义的审判。
转载自明慧网 2003-3-30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