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说,首先,被起诉的江××是不是有罪?按照法律的道德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犯罪的人必须对所犯下的罪责负责,受害者有权起诉施害人。如果没有犯罪,江××该不怕到法庭上来辩论。江××说起诉会伤害美中两国关系,那么唯一的理由就是,江××知道一定会输掉这场官司。这种压力本身就表现了江××胆怯的本性。这样的施压,真不象是法律程序的正常运作,倒象是中国特色的开后门、走关系等司空见惯的腐败作风在海外沿用。
英国、美国以及其他一些自由国家有共同的立国基础,出于共同维护世界和平的理念,所以可以协调行动,打仗,制裁不义小人。江××代表的是什么?是血腥,是独裁,是残忍。在国际舞台上根本无资格与美、英这样的民主国家共襄大事。历史安排了这两种根本不同的体系,实际上是相生相克的两种力量的表现和对比,是自由和独裁的对立和对比。美国和自由国家被赋予的维护人权和世界秩序的立国精神,同江××无端滥用职权,迫害善良,实行独裁是水火不容的。可以说,天成美国,是用以最终遏制江氏暴政的国际秩序维护机制。
评论说,美中关系是不是美国和江××关系?当然不是。江××此时早已是昨日黄花,大势已去,危在旦夕。他硬赖在军委主席位置上,也不过是多苟延残喘两天罢了。新上来的几个人总要干自己的事,不可能老是当江××的儿皇帝,所以江××被中国人民押上法庭为期不远了。历史走到今天,江××的国家元首豁免权都给拿掉了,什么都保不了他了。所以江××什么也不是,胡锦涛是现任国家主席,江××只是镇压的头子。
对美国来说,维护美国的立国之本,维护美国人权价值观念,维护美国在世界人权方面领导国的地位是美国的长久利益所在。放弃这些原则,美国就不是真正美国意义上的美国,失去其在世界舞台上的应有角色和地位。也就是说,美国之所以是美国,就是其人权价值和主持正义的领导地位使然。
维护美国的立国之本,维护美国人权价值观念,是和中国人民的长远利益相一致的。
中国人民不是江××的人民,中国也不是江××的私天下。江××既不能代表中国人民,也不能代表中国和中国未来。对中国人造的罪孽太大了,江××连他自己都代表不了。法轮功群众追求的真善忍是中国历朝历代,世界各国人恪守的道德准则和精神本色。迫害这样的道德,迫害奉守这样精神的人民,是对人类的犯罪,是对人性和人道的犯罪。中国人民的长远利益是在正义、人权、拥有思想信仰自由的环境中,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奉行高尚的道德标准,不受迫害。
总体上来说,江××诉讼案是一场专制独裁体系和自由精神的交战,是正义和邪恶的交战。扶持善良,主张正义,将对世界和平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而且在成百上千的虐杀事实面前,不同意对邪恶的惩罚,本身就是基本良知被迫害的结果和表现。
有人害怕美国官员到中国去,会受到无端制裁。这种担心不无道理,独裁就是独裁,不会按西方自由民主公正原则出牌,报复就可能发生。但是从本质上说,美国制度不会允许任何美国总统和美国官员施行群体灭绝,无端屠杀善良的好人,所以这样的伪控正好使江××之流的不义暴露无遗。
在美国起诉萨达姆侯赛因,会有人害怕今后被报复吗?不会。因为所有人都认清了侯赛因的恐怖面目。邪恶此时不除,必将遗患自己和他人。江××与萨达姆侯赛因相比,是一个会唱京剧的、微笑着的恐怖面目,微笑其外,狰狞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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