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毛家山女子劳教所位于重庆市江北区五江路21─1号,下属3个大队。99年7.20以后,该劳教所拨专款80万建立第四大队,增加三十间牢房,从警校、外地和本地等多方调集警力,并在牢房里、过道上、饭堂、操场、大门口、甚至垃圾场都安上监控器。
消息说,劳教所将一、二、三大队中非常坚定法轮功学员和部分吸毒犯调至第四大队组成新大队。2001年9月23日,该大队再一次调整,将其他大队个高身壮的吸毒犯人抽出安插在第四大队,换走他们认为不满意的吸毒犯人。同时,又一次将其他大队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调到四大队,警察由12人增至36人。
消息还透露,劳教所威逼吸毒犯迫害法轮功学员,名为“包夹”,对吸毒犯实行重奖重惩与其刑期挂钩,逼迫他们形影不离地监视学员。
知情人说,为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第四大队警察想出了许多招术,如:站军姿、单脚直立、跑操场、上铐、关小间、用手肘猛击学员后背、用手揪学员大腿内侧肌肉等。四大队最长的一次罚站长达四个半月,从2001年5月10日早上到9月23日,每天早上5:30起床后就站,晚间查夜12点以后才能入睡。而这期间,警察苏灿强令第四楼十八位学员罚站6天5夜,从2001年8月23日早一直到8月28日晚12点,许多学员被折磨得腿肿、脚不听使唤,有的站着睡着了摔倒在地上。
资料显示, 毛家山女子劳教所的暴行至少使7名法轮功学员被害致死,她们是:龙岗,张素芳,李兰英,王积琴,蒲新江,周成渝和莫水金。知情人透露,目前有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仍被关押在该劳教所,在高压酷刑中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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