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常提醒自己,不要悟到一个法理就沾沾自喜或生出显示心,因为那o是我个人所在层次中的体悟,还有更高的法理还未悟到。说起来容易,往往却把握不住。
当我们引用同修的修炼心得中的某段话来讲自己的体悟时,即使非常同意其观点也要注意避免在不知不觉中把它当作法,因为那也o是同修个人所在层次中的体悟。
还未得法前,在我的工作环境中有一些认识或不认识的人,与我彼此都看不顺眼。我体悟到这肯定是我表现得不够善而造成的结果,我也意识到如果我不改善的话,我将要如何向他们弘法,告诉他们我修的是「真、善、忍」?
个人体会,敬请慈悲指正。
台北大法弟子
200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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