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6月15日,原被关押在七大队三中队的法轮功学员洪浩远、贾国栋、邹昔桂绝食争取炼功的权利,被毒打、电击。其中贾国栋被禁闭,在禁闭室里,他被电得体无完肤、满身是伤。被关押在七大队二中队的黄宇天、陈建国声援三中队的法轮功学员,也绝食争取炼功的权利。结果他们两人被剥光衣服,分开四肢用电棍电击,陈建国被同时用到五支电棍电,黄宇天被同时用到九支电棍电,他们却纹丝不动,事件震惊了七大队的恶警。参与迫害的原三水劳教所七大队的恶警有:大队书记刘某,大队长孔文忠。他们间接或直接参与迫害洪浩远,导致洪浩远内伤严重而死亡。
在专门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三分所五大队,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要受严管,要被强迫搞卫生、操练、看污蔑大法的材料,经常被打骂,有时还会被禁闭、蹲小号等。不放弃修炼的,到期不释放,被延长劳教期限。参与迫害的恶警有:大队长张青美、副大队长王海青和邱剑云、曾庆平、卢金虎、陈瑞雄、何某、范青平、三分所政委石山、所长罗崇铭、三水劳教所政委陈某、所长马某、管教科科长黄某、教育科科长陈某等。
转载自明慧网 20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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