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信是想告诉您我对两位妇女在中国所受遭遇的严重关注:朱宝莲和朱永洁。
2000年12月,宝莲在北京被捕,并且被判在北京女子监狱监禁4年。她的家人被拒绝探访(她),也不允许知道对她的审判,并且她的父亲因此而去世。
永洁,曾就职于清华同方集团,在2002年11月,她在去英国驻京大使馆的路上被捕,随后受到警察的折磨,并被判2年在北京大兴女子劳教所劳教。她的家人直到2003年2月才被告知她的下落。可是,永洁本应与住在这个国家的学者---谢卫国博士在今年初结婚的。
这两个案例都涉及到违背了基本人权,并且,我愿收到您对这两个案例正在调查的明确的答复。基于仁爱,这两名妇女都应被释放。
您真诚的
理查德.哈里斯
(签名)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