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起,华盛顿DC的大法弟子连续两天在自由广场举行正法之路图片展,观看的人络绎不绝。
对于被告江泽民是否能享有“元首豁免”免于被起诉。美国议员“法庭之友”强调,《外国元首豁免法》确立的基本原则是这类诉求不应再通过因迫于强大政治压力而采取的外交途径来解决,而是基于法律标准由法庭来解决。
被告江××已经不再是中国的国家元首,而且他不是通过任何民主方式的选举成为领导人的。相反,他是通过对1989年民主运动的强硬镇压路线而上台的。其元首豁免权问题是法庭应该慎重考虑的新问题。在他统治期间,美国国务院称其为“独裁统治”,大赦国际、人权观察等知名机构,甚至美国国务院自己的国家人权报告中都记载了被告江泽民政府对其自己的人民采取的系统残暴的人权侵犯。
对于司法部提出的,本诉讼案可能会诱发对美国官员的报复性诉讼案的理由,美国议员“法庭之友”提出,在通过《酷刑受害者保护法》时,前布什政府最初反对通过该法案,就曾提出过该理由,在该法律颁布时就已被美国国会讨论并驳回,后来甚至前布什总统都否定了这个担心。
美国司法独立,实行行政、国会、司法三权分立。美国国会议员等可以“法庭之友”的身份,向法庭表达对案件的看法。
对江××的诉讼案的顺利进行,将不仅代表了受到残酷迫害的亿万法轮功学员的利益,同时也是美国的立国之本得以维护的体现,体现出对民主、人权的尊重与维护。
从上周五“法庭之友”辩论书的成文到本周二递交的短短3天中,就已有38位国会议员签署来看,对江××的起诉案,在国会里有着广泛的一致的意见,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国会议员所代表的美国民众的正义呼声。从去年国会议员们一致通过的188决议案到今天“法庭之友”辩论书,美国国会议员们一直在要求政府部门采用各种方式敦促中国政府停止镇压法轮功。而美国国务院在它编纂的国家人权状况中也一再对中国的人权纪录进行批评,也一再呼吁中国停止镇压法轮功,但是,对于无赖而邪恶的江××来说,所有这些努力都未曾达到目的,独裁者依然我行我素,疯狂的镇压一直在延续。而法轮功学员提出的对江××的起诉在某种意义上说,却能对严重侵害人权,残害无辜百姓,实施群体灭绝的江氏予以真正的打击和抑制,这也是任何民主政府、任何拥有正义感的民众所愿意看到的。
自去年十月江××访问美国芝加哥,法轮功学员起诉江××以来,中国政府派出各类代表团访问美国,向美国政府施加外交压力,不惜一切代价,希望终止此案。江××已经将此案上升到关系中美两国外交关系的层面。江××的代表还曾威胁说如果国务院不保护江的使团免于被送达此案的传票,他们将中断其同布什总统计划在德州克劳福进行的会晤。司法部的信函正是在如此巨大的来自中方的压力下做出的。江泽民更是做出抓捕美国公民李祥春,在中国境内清查与诉江有关的法轮功学员的方式,在中国继续着他的罪恶。美国马里兰州居民赵兰香的在广东惠州的妹妹赵美玉就是因此而被捕的。而且据公安称,她“犯了很大的罪”。但是独裁者毕竟是独裁者,他不代表民众。据经常打电话到中国去的法轮功学员反映,老百姓对江被起诉表现出欢欣鼓舞,更有相当多的人想了解详情。在他打的为数不少的电话中,竟无一例对诉江有反对意见,可见,江代表不了中国人民,审判江,乃人心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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